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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出五个我国现行的教育行政法律法规 什么是教育行政复议?(2)

作者&投稿:斋垄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国教育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教育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
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第二十五条 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教育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即教育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行为,必须基于教育管理相对人的申请。如果被处理的相对人不依法提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就不能主动地实施行政复议行为。可见,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为”,而不是“依职权的行为”。假如行政复议机关基于其对所属行政主体的领导和监督权,发现下级行政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时,而被处理的相对人又没有申请复议,那么,上级行政机关可以依行政监察程序纠正下级的决定,依职权直接予以变更或撤销。但这不是行政复议行为,而只是上级对下级的行政监督,不适用行政复议的程序及手段。这正是行政复议同行政监督的区别之处。这一特征也表明,教育行政复议只能由教育行政相对人一方提出,而管理者一方有单方的、强制性的行政处理权,无需借助复议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意志。 (4)教育行政复议必须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教育行政复议是解决教育行政争议的法律行为,解决争议的活动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否则,就无法保证行政争议得到公正合法的解决。并且,解决行政争议的行政复议是遵循行政法律程序进行的,这也使其有别于教育申诉和按照司法程序解决争议的行政诉讼活动。 2.教育行政复议与教育申诉的关系 教育行政复议与教育申诉都是重要的教育行政救济途径。这两条途径都是为了解决教育行政相对人和行政主体之间的纠纷,其处理决定都有法律效力,都会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并且,我国的有关教育法律和文件还规定,对教育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或受理申诉的主体未按期作出申诉处理决定的,其申诉内容涉及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申诉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可见,教育行政复议同时也是对教育申诉的救济。应当说,教育行政复议与教育申诉是两条密切联系、互相衔接的教育行政救济途径。 但是,教育行政复议与教育申诉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异性。其区别主要表现在: (1)提起的主体不同。虽然在教育管理实际中,作为法定的救济途径,教育行政相对人只要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可以依法提起教育申诉或教育行政复议。但是按照我国现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能够提出教育申诉的还只限于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处理不服的教师或学生,其他组织和个人虽然也是教育行政相对人,但目前法律并未规定他们可以提起教育申诉。而有权提起教育行政复议的主体则较为广泛,只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教育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都可依法提起教育行政复议,这其中既包括教师和学生,也包括其他教育行政相对人。

列举五个我国现行的教育行政法律法规,如下:
1、《残疾人教育条例》;
2、《教育超过奖励条例》;
3、《教师资格条例》;
4、《学校国防教育条例》;
5、《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
残疾人教育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列举出五个我国现行的教育行政法律法规》
答:列举五个我国现行的教育行政法律法规,如下:1、《残疾人教育条例》;2、《教育超过奖励条例》;3、《教师资格条例》;4、《学校国防教育条例》;5、《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我国目前关于教育的法律有几部》
答:我国目前关于教育的法律有几部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校长管理规定》、《中小学教师法》、《学前教育促进法》、《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法》《中国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特色学科建设指导意见》、《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办法》、《...

《关于教育的法律法矩》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急啊~~~规定和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的义务法律有哪些?》
答:(1)法律保障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可靠保障(板书) 为了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我国为公民提供了法律保障,而且现在我国已经初步形成比较完备的教育法律体系,逐步走上了依法治教的轨道。请同学们看下图: 教师总结:同学们从图表可以见到,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宪法关于教育的规定为统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核心,以教育...

《谁可以列举一下有关教育,学校,初中,学生权益的法律法规?我再百度...》
答: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

《高校能否作为行政主体? 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有相关司法解释吗? 有真 ...》
答: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以(2007)天法行初字第62号行政判决维持了开除学籍决定。甘露不服提起上诉。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暨南大学有权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

《列举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法律法规至少10部,前面要加中华人民共和国。_百度...》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

《有关学校的法律》
答:(六)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七)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按照这部法律,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制定都依据了哪些法律法规》
答: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

《请列举出你所知道的20部法律的名称?》
答:附件二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 附件三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1995年,2001年修正)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1995年,2001年修正)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1996年) 31.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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