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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范围

作者&投稿:豆竖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1.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指哪些收入?
      答:我省目前在征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包括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业权出让收益。
2.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
      答: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9〕74号)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均须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
3.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标准如何确定?
      答: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建〔2003〕530号)第五条规定:
      (一)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按区块面积逐年缴纳,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 100 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 100 元,最高不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 500 元。
      (二)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 1000 元。
4.矿业权出让收益标准如何确定?
      答: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出让矿业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招标、拍卖、挂牌的结果确定;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评估价值、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
5.划转后如何申报缴费?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以矿产资源所在地税务机关为征收机关。探矿权、采矿权范围等跨行政区域或行政区域不明确的,按照审批或登记部门在审批、登记时指定的属地确定征收机关。
      缴费人按照划拨决定书、出让合同等文书规定的缴款期限和金额,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或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缴费人使用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申报缴纳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缴款成功后,税务部门向缴费人提供财政部统一监 (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缴费人凭非税收入票据办理相应权证。
6.完成缴费后如何取得票证?
      答:缴费人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完成缴费后,可登录海南省电子税务局自行打印或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打印《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7.如何办理退费业务?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9号)第五条规定,资金入库后需要办理退库的,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其中,因缴费人误缴、税务部门误收需要退库的,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其他情形需要退库的,缴费人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
8.逾期不缴纳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处罚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建〔2003〕530号)第十二条规定,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由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在 30 日内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 2‰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吊销其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矿业权人未按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县级以上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征收管理权限责令改正,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诚信系统。加收的滞纳金应当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
9.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减免矿产资源专项收入
      答: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探矿权人提出申请,经登记管理机关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的减免办法审查批准,可以减缴、免缴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一)国家鼓励勘查的矿种;(二)国家鼓励勘查的区域;(三)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采矿权人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管理机关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的减免办法审查批准,可以减缴。免缴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一)开采边远贫困地区的矿产资源的;(二)开采国家紧缺的矿种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矿山企业严重亏损或者停产的;(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74号)第三条规定,在我国西部地区、国务院确定的边远贫困地区和海域从事符合下列条件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的减免:(一)国家紧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二)大中型矿山企业为寻找接替资源申请的勘查、开发;(三)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综合利用水平的(包括低品位、难选冶的矿产资源开发及老矿区尾矿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
      国家紧缺矿产资源由国土资源部确定并发布。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74号)第四条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的减免按以下幅度审批。(一)探矿权使用费:第一个勘查年度可以免缴,第二至第三个勘查年度可以减缴 50%;第四至第七个勘查年度可以减缴 25%。(二)采矿权使用费:矿山基建期和矿山投产第一年可以免缴,矿山投产第二至第三年可以减缴 50%;第四至第七年可以减缴 25%;矿山闭坑当年可以免缴。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范围》
答:矿业权出让、探矿采矿。根据矿产资源征收资料规定,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收范围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矿业权出让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是指在地壳内部或表面天然形成的固态、液态或气态堆积体, 它们现在能够、或潜在地可以成为有经济价值的开采对象。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范围》
答:答:我省目前在征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包括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业权出让收益。 2.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 答: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9〕74号)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答:矿产资源征税范围包括矿产资源的开采、加工、销售等环节。具体来说,矿产资源的征税范围包括矿产资源的开采、采矿权的转让、矿产资源的加工、销售等环节。2. 森林资源征税范围森林资源是指森林、林木、林下资源等自然资源。森林资源征税范围包括森林资源的采伐、销售、消耗等环节。具体来说,森林资源的征税范围...

《非税收入知多少之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篇》
答: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

《在资源税中,煤炭的征收范围包括( )。》
答:【答案】:D 征税范围只包括矿产品资源(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资源。

《资源税征收范围,税目,税率是多少?》
答:具体的征收范围,税目,税率来一起了解吧。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征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一条规定,在我国领域和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按规定缴纳资源税。征收方式: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答: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有,矿产品和盐两大类。具体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包括,石墨、硅藻土、高岭土、萤石、石灰石、硫铁矿、磷矿、氯化钾、硫酸钾、井矿盐、湖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煤层)气、金属矿(包括,铁矿、金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镍矿、锡矿、稀土、钨、钼及...

《资源税征税范围》
答: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涵盖了矿产资源和部分非矿产资源。首先,矿产资源是资源税的主要征税对象。这包括了各种金属矿、非金属矿以及能源矿产等。这些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往往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通过征收资源税,可以抑制过度开采,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其次,部分非矿产资源也被纳入了资源税...

《缴纳资源税的范围》
答:资源税征收范围包括:1、原油,指专门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2、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海上石油、天然气也应属于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但考虑到海上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采难度大、投入和风险也大,过去一直按照国际惯例对其征收矿区使用费,为了保持...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
答: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是国家征收的政府非税收入。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自然资源部(本级)按照规定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同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为遏制资源的粗放利用和无序开采,促进资源的保护、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发展循环经济,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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