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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哪些 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哪些?

作者&投稿:镇郊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企业所得税中不征税收入包括哪些~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针对事业单位和社团)。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施公共管理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针对企业)。
4.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几点解释】
(1)财政性资金
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
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
不征税的财政性资金——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2)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有特定的来源和管理要求
资金来源——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
管理要求——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使用效率——5年(60个月)内未支未缴回的,计入第六年收入总额。
【相关链接】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不得扣除或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
(二)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提示】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国债转让收入不免税。
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提示】该收益都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针对事业单位和社团)。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施公共管理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针对企业)。
4.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几点解释】
(1)财政性资金
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
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
不征税的财政性资金——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2)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有特定的来源和管理要求
资金来源——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
管理要求——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使用效率——5年(60个月)内未支未缴回的,计入第六年收入总额。
【相关链接】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不得扣除或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
(二)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提示】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国债转让收入不免税。
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提示】该收益都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一、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就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调拨财政资金,除国务院以及国务院财政税收主管单位另有规定之外。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什么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法律法规,并按照程序批准,在社会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的,可以向服务对象收取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而政府性基金就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替政府收取有专项作用的财政资金。具体规定如下:

(1)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及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按规定缴纳这部分收入,可以计算在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反之,则不得计算在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在收取各种基金和收费,要计算在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中。

(3)企业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相关规定收取上缴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许作为不征税收入,在当年报税的时候应纳税 所得额要从总额中减去;没有上缴财政的部分,就不能在总额中扣除。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项专用且经过国务院审批的财政性资金。这部分资金主要是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的财政补贴补助以及贷款贴息,也有各种财政专项资金,增值税退税等,但是不包含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1)除了国家投资和资金在使用后要求要求归还本金以外,企业得到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都要纳入当年企业收入总额。国家投资就是国家以投资人的身份对企业进行投资,增加企业实收资本。

(2)对于企业得自国务院批准、国家财税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项专用的财政性资金,准许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1)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
  (2)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生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二年。
  (3)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以及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兴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4)在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
  (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7)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暂免征收所得税。
  (9)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答: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财政拨款(针对事业单位和社团);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施公共管理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针对企业);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2、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答: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征税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老察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行做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

《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答:不征税收入有哪些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规定专项用途并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

《简要概括企业所得规定的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分别有什么?》
答: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如下: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如下: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口诀》
答: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政策性住房租金、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公益性捐赠等。这些收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不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政策规定,不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轻企业负担的收入。具体来说...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不征税收入包括》
答:二、分析详情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其与免税收入属于不同的概念。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哪些》
答: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包括以下几类:1. 一些特定行业和地区享受的优惠政策,如中西部地区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高新技术企业等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免征企业所得税或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 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研发费...

《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哪些》
答: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不征税收入的三种类型: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

《以下属于企业所得税中不征税收入的有( )。》
答:【答案】:A,C 【解析】选项A是政府性基金,选项C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均属于不征税收入的项目;选项B、D属于免税收入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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