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作者&投稿:闾殃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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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土地出让金一般不可以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综上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而土地出让金并非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而是政府部门收取的一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因此土地出让金不可以抵扣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因此,土地出让金并不属于上述可抵扣的增值税项目,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
土地出让金一般不可以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综上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而土地出让金并非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而是政府部门收取的一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因此土地出让金不可以抵扣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因此,土地出让金并不属于上述可抵扣的增值税项目,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