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讨薪谁发明的?
“恶意讨薪”最早见于官方是在2004年前后。2005年11月,北京市建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提出将严厉制裁“恶意讨薪”行为。
此后,全国各地相继出台诸多涉及“恶意讨薪”的官方文件,据不完全统计有260份以上,其中有包括地方政府规章在内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地方工作文件等。但是,目前没有任何法律、司法解释中采用“恶意讨薪”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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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讨薪一词的发明者应该推举为21世纪震动中国影响世界的风流人物。不知持反对意见者有多少。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年代,这个词组生龙活虎地展现了汉字的博大精美,仅仅四个字,竟将汉字的主要词性一览无余地展示出来。
词组很巧妙地省去了主语,这个主语不用说谁都明白。然后用很精巧的形容词“恶意”两字一下就把主语代表的人物神态生动地刻画出来。
实在是点睛之笔,就如一个美术大师,将著名的《父亲》那幅油画稍稍改动几笔,立马把人物变成了一个气势汹汹虎视眈眈的模样。一个“讨”字,烘托出画面的实质。讨,用作动词,就是语文老师给我们讲的语法,即谓语,这是一个句子里最主要的成分。
仅仅一个字,生动表述了一个内容丰富的谓语,高妙得紧。讨,在汉语里有好多解释,检讨、乞讨,讨老婆、讨债、声讨、讨伐。窃以为,在这里,这个讨字几乎什么意思都有。
“恶意讨薪”一词,属于贬义,谁发明的这个词无从考证,在前几年,常会见到因农民工讨薪的事闹得沸沸扬扬。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是谁创造出了“恶意讨薪”这个词,只要是农民工不按照合法途径讨要工资,就会被冠上“恶意讨薪”的这顶帽子。
农民工普遍文化低,但干活就得给工钱这个道理还是懂的,如果要不到钱,肯定就会用所谓的方法去找回自己的报酬。他们文化低不懂法,在讨薪过程中难免会有过激行为。有些伤人有些伤己,但钱没要到还触犯了法律。
正确讨要工资方法
当工资被恶意拖欠时,可以携带所收集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行业监管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并依法追讨索要自己的工资。如果欠薪得到了认定,拖欠工资方仍然拒付工资,可到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这样既简便又快捷。
也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是司法局提起申请,获取免费的法律援助,要律师免费为自己进行维权。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农民工朋友的工资被拖欠行为,属于劳动报酬支付的范围,是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也是能够免费获得律师帮助讨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