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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土地制度有何变化 新中国成立后,土地制度有何变化?(速度速度。拜托啦)

作者&投稿:达奚江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新中国土地改革后,土地制度有何变化?这种变化有什么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消灭国民党的残余势力,迅速的建立起安定的社会秩序,取得全国广大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改变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度和官僚资本剥削的不公平社会状况。完成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
x新中国政府在1949年年末到1952年间,除了积极肃清残匪之外,还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大改造,这一时期也被称为新中国的过度时期。在这个过渡时期内,新中国中央政府制定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到了1952年底,三大改造工作基本完成, 新中国政府基本肃清了国民党在大陆的残余武装,打击了投机倒把,很好的稳定了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为接下来新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顺利展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得到了确立。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过度到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在农村得到了确立。

批斗地主,分田到户!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实行土改,废除了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集体经营,为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推广农业科学技术以及增加工业化发展原始积累发挥了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后,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公有制形式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革除了农业生产“大呼隆”和分配上吃“大锅饭”的弊端,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为解决人民温饱和国家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扩展资料:

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将坚持“三保”原则:

作为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将坚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保护耕地资源、保障土地权益“叁保”原则,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在浙江绍兴召开的“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座谈会”上说,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牵一发动全身,必须找准改革的定位和主线,守住改革的原则和底线,厉行节约集约,以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转变促进城镇化转型发展;

在着力于“保发展、保耕地、保权益”的“三保”原则时,应重点解决好“人往哪里去、地从哪里来、土地怎么管、土地怎么用”等关键问题。人往哪里去,就是要科学引导,防范城市无序蔓延。一方面,加快完善顶层设计,防止盲目虚构人口规模。

地从哪里来,是要因地制宜,缓解土地供需矛盾。要充分考虑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和人口对规划的约束作用,按照全域规划的理念做好市域县域空间规划。土地怎么管,要求要完善制度,促进土地管理政策改革。土地怎么用是要节约集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参考资料:西藏农牧信息网-韩长赋谈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百度百科-中国土地制度改革



 第一次是土地改革(1949.9~1953年春)。土地改革是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政策主张和根据地“分田分地”探索在夺取政权条件下的一次充分的实现,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延续、扩展和深化。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出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骤,实现耕者有其田”。1950年6月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我国土地改革在全面展开。到1953年春,除了中共中央决定不进行土地改革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约700万人)外,中国大陆的土地改革已宣告完成,3亿多无地和少地的贫苦农民获得了7亿多亩土地,免除了350亿公斤的粮食地租,实现了几代人“耕者有其田”的夙愿。从新中国初期的历史文献看出:“农民在分得土地以后,是作为小的私有主而存在的……”;农民私有土地可以买卖、租佃,但要受一定的限制。为保护农民土地私有财产权利,当时的县人民政府普遍给农民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在这份全国基本统一法律文本中规定:农民土地房产“为本户(本人)私有产业,耕种、居住、典当、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土地改革产生的深刻影响在随后几年的农业增长中已经表现得淋漓尽致。1952年与1949年相比,粮食总产量由11318万吨增加到16392万吨,年平均递增13.14%;棉花总产量由44.4万吨增加到130.4万吨,年平均递增43.15%;油料由256.4万吨增加到419.3万吨,年平均递增21.17%。
  第二次是互助合作运动中的土地制度变革(1953~1957)。互助合作运动大致上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从全国解放到1955年夏的互助组和初级社阶段;二是自1955年夏至1957年的高级社阶段。互助组有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等形式,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在保留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农户私有制的基础上,农户间通过人工互变、人工变畜工、搭庄稼 、并地种、伙种等形式,相互提供帮助,解决生产中的困难或者借此提高收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最主要特点是,农民仍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必须交给初级社统一使用,允许社员保留小块自留土地,年终的分配时,农民土地股份参加分红,因此,初级社有时也称土地合作社。高级社是在初级社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它实行土地、耕畜和大型农具作价(股份)入社,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但仍允许农业合作社留下总耕地的5%由农户分散经营,自由种植蔬菜或其他园艺作物。自留地归集体所有,不征公粮,不交集体提留,规定经营者不得私自出卖、出租和非法转让。综上可以清楚看到,农户私人 所有的土地被改造为社区(高级社)集体公有土地的过程和路径。
  第三次是公社体制下的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制度安排(1958~1978)。公社体制下实行农村土地三级所有。其做法是:原属于各农业合作社的土地和社员的自留地、坟地、宅基地等一切土地,连同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以及一切公共财产都无偿收归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公社对土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生产、统一管理,实行平均主义的“按劳分配”。但要指出,公社体制是在长达25年的运行过程中不断整顿和完善的,从“整顿和巩固公社的组织……”(1958.12),纠正“一平、二调、三收款”的错误(1959.2),到要求“各地人民公社在实行三级管理、三级核算……”(1959.4),再到颁布《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人民公社60条)(1962.9),标志着农村人民公社所有制关系,先后经历了人民公社所有、人民公社三级所有以生产大队所有为基础、人民公社三级所有以生产队所有为基础等三个阶段,逐渐走向成熟和定型。人民公社60条最终将土地、劳力、牲畜、农具“四固定”到生产队,分配核算也以生产队为单位,形成分别以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为基本单元的社区性全员共同所有、共同经营的农村经济管理格局。
  第四次是“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改革(1979~今)。改革30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经历了两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1978-1999),恢复和拓展农业生产责任制,逐步确立“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鼓励合法流转”的新型农村土地制度。第二阶段(2000~2008),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沿两条主线展开:一是继续完善并用立法规范承包土地制度;二是探索和推进土地征用制度及农村建设用地制度的改革。农村土地制度30年变迁采取了农民自发制度创新与国家强力推行相结合的方式,沿着“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保障收益权、尊重处分权”路径前行,至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和成型的新型土地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精神是充分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利益的同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这一制度的政策内容包括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长期不变,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长期不变,允许农户在承包期内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经营权,允许集体经济组织拍卖荒山、荒地、荒坡、荒滩的经营权,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有偿转让集中土地的经营权来实行适度的规模经营。这些精神和政策以法律形式载入了《农村土地承包法》。

《新中国土地制度五个阶段》
答:第一阶段:封建土地所有制向农民土地所有制转变,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法》的重新颁布,废除了地主一家独大的这种土地所有现象,实施让农民当家做主的土地所有制,在这以后,农民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并且对自己拥有的土地自由的决定权。第二阶段:农民土地所有制向集体所有转变,在这期间,又因为...

《新中国成立后,土地制度有何变化》
答: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实行土改,废除了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集体经营,为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推广农业科学技术以及增加工业化发展原始积累发挥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后,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发生了什么变化》
答:1.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为减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阶级,以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发展农村经济,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意义:1.1952年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

《下列图片可以反映建国后土地制度的变迁,在这一过程中,最主要的改变是...》
答:(2)农业合作化:1953年至1956年在国家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基本上实现了把土地私有制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3)人民公社化运动: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些党的领导人认为农业合作化的规模越大、公有制程度越高,就越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1958年轻率地发动了人民公社化运动。(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

《新中国成立以来土地所有权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答:至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和成型的新型土地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精神是充分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利益的同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这一制度的政策内容包括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长期不变,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长期不变,允许农户在承包期内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经营权,允许集体经济组织拍卖荒山、荒地...

《新中国成立以来土地所有权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答:至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和成型的新型土地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精神是充分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利益的同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这一制度的政策内容包括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长期不变,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长期不变,允许农户在承包期内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经营权,允许集体经济组织拍卖荒山、荒地...

《据材料,说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土地所有制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过程》
答:至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和成型的新型土地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精神是充分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利益的同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这一制度的政策内容包括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长期不变,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长期不变,允许农户在承包期内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经营权,允许集体经济组织拍卖荒山、荒地...

《新中国土地改革后,土地制度有何变化?这种变化有什么意义》
答: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消灭国民党的残余势力,迅速的建立起安定的社会秩序,取得全国广大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改变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度和官僚资本剥削的不公平社会状况。完成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x新中国政府在1949年年末到1952年间,除了积极肃清残匪之外,还开始了...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对农村土地政策进行了哪四次调整?》
答:第一次土地改革:1949年后,中国确立了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同时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就形成了旧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征:一是土地无偿使用,二是无限期使用,三是不准转让。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并...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发生过几次土地政策的变化,每次变化对新中国有什么...》
答:影响:彻底废除了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道路。第二次:1953——1957年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影响:是中国历史上农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一次根本转变,它与手工业合作化以及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改造一起标志着中国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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