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行使法定优先权需要什么条件
作者&投稿:赵柏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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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有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二)工程为已竣工工程且有竣工验收证明;
(三)工程款数额已经确定;
(四)承包人已经给付发包人合理期限的催告(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农民承包土地有优先权吗》
答:(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在我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