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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包括哪些内容?

作者&投稿:申杰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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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国有土地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将土地无偿或者交纳补偿费后交给使用人使用的行不,而出让上指使用人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后取得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形有哪些》
答:法律分析: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形有:1、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2、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收回土地的;3、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4、自动放弃土地的;5、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6、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都有哪些》
答:无偿收回 划拨国有土地 使用权无偿收回划拨国有 土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 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五种情形。具体内容包括:1.因单位撤销、迁移...

《土地权属变更一般有几种情形》
答:法律分析:(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是对一宗土地上新设定的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土地登记。(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是对初始土地登记后一宗土地上新设定的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土地登记。(3)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是对一宗土地...

《个人或者企业怎么获得土地使用权》
答: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三)、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除...

《什么叫国有划拨土地》
答: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人或者由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申请使用国有划拨土地的行为;它是土地所有者将其土地使用权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后,该土地使用者须将该土地无偿交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而进行的其他土地转让或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什么?》
答:一、取得国有 土地使用权 的方式是什么? 国有土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

《国有划拨土地可以转让吗》
答:其目的是保证国有土地收益不流失和防止划拨土地使用权流入市场对国有土地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冲击。在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行政管理机关虽然不是一方当事人,但十分重要,它不仅仅限于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还要进行之前的审查,只有存在它许可以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才可发生。(二)不对称性。由...

《房产证上的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
答:一、房产证上的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1、房产证上的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有三个,分别是:(1)两者的性质不同。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答:【答案】:A,C 《城乡规划法》第37 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

《什么情况下政府应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以下情况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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