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草溺亡案维持原判,该案件被驳回的原因是什么? 李草心溺亡案究竟是怎么回事?
涉案人是李心草室友的朋友,大家一起吃饭时候他曾侮辱、暴力殴打李心草,最终导致李心草溺亡。
案情回顾 2019年9月9日,昆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有一个女孩跳入盘龙江,警察立即赶到现场并实施救援。9月11日,打捞出李心草的遗体,确认死亡。事发后,警方对此事件的定案从“相约自杀”到“醉酒死亡”再到”意外身亡“的结论,这个结果的含糊不清、前后矛盾令李心草家人及母亲质疑万分,后李心草母亲向当地警方申请要到了女儿溺水前在酒吧的监控录像,发现女儿在酒吧曾遭到暴力殴打。9月16号,李心草表姐到公安机关称李心草生前曾遭到猥亵、侮辱,后李心草母亲通过将遭遇和悲痛发到网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媒体介入。10月14日,昆明市公安机关决定提级重新立案侦查。2020年8月12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罗秉乾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监控中究竟里记录了什么?
1.原本坐在李心草同一侧的室友任某燊与任的男性朋友罗某乾互换了座位。李心草疑似醉酒后靠在椅背上,后倒睡在了罗某乾的腿上,罗某乾张开双手。半个多小时后,李心草又倒在了罗某乾的腿上。
2.凌晨时分,李心草情绪激动,哭喊乱语,用头部撞击桌子,曾三次冲出酒吧,又被三人“带回”。
3.一段视频中,李心草曾被罗某乾一直扇耳光,李某某昊和任某燊抓住李心草。
李心草溺亡案让大家备受关注,在9月9号凌晨,在昆明大学读大二的学生李心草,突然跳河自杀,随后其朋友报警,警方通知李心草的家属,开始打捞,其家属通过警方了解李心草自杀的原因是与朋友四人相约跳江自杀,但是李心草的家人并不接受这个解释,因为李心草是一个乐观开朗的女孩,此前,与家人通电话时,还在讨论十月一回家买票的情况,根本没有透露出一点自杀倾向,为什么会突然自杀。
随后李心草的姐姐找到事发当晚其他三人,了解情况,被告知是李心草跳河,是因为喝醉了,席间多次想自杀,最后一次没有拦住,被李心草冲了出去,并且他们没有打她,没有争吵,也没有灌醉她,至于为什么跳河,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李心草的家人得到的消息,不管是相约自杀,还是醉酒自杀,都是不能接受的,在震惊与疑惑中,李心草的表姐都感觉不能相信,随即李心草的母亲与亲属起到李某坠落盘龙江的地方,找到蓝天救援队与警方一起搜救工作,终于在滇池东码头找到了李心草,不幸的是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回家后,李某草的家人久久不能平静,随后他们通过四人在酒吧中长达三个小时的监控录像,其中有两分多钟的视频让家属反应强烈,视频中李心草躺在椅子上,罗某乾在她身体上方。看到这里,李某草的表姐到公安局反映,李某草是因为生前遭到猥亵,才会跳河自杀。对此警方正在通过一些科技手段进行确认。
不管是什么原因,对于李心草来说,都显得苍白无力,因为花一样的生命,一去不复返,花季少女再也不能甜甜的笑,究竟是什么剥夺了她生命的权力,让这么一个乐观开朗的女孩,选择了自杀这一条不归路,所以现在让孩子太过顺风顺水,性格不坚韧,在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的时候,一定要这么消极的对待吗?现实不是拍电视,一切不能重来,不管什么,都没有自己的生命来得重要。
此前发生的李心草溺亡案中,昆明盘龙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一年零6个月,并赔偿原告李心草的母亲60000多元,判决结果出来后,李心草的母亲当即表示要上诉。上诉法院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那么法院为什么会维持原判呢?昆明中级人民法院主认为:原告的上诉理由和代理意见,法院不予采纳,在原判中的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对附带民事部分所作判决亦无不当。审判程序合法。该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一.大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我们知道,高中三年的学习任务是很重的。学生也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为了考得一个好大学,他们身上承受了太多的压力,所以当他们高中毕业顺利考上大学后,再也没有家人的管束,再加上大学生活的比较自由,也就在学习上放松了自己。
二.大学生活学习较自由,交朋友应该慎重。大学生活的学习是比较自由的,而大学生在刚上大学后,对自己的学业会比较放松,再加上大学的生活比较宽松,让他们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可能会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甚至会结交一些社会朋友,这对他们的学业和成长都是不利的。
三.大学生的思想比较单纯,社会经验不足。大学生活相对来言,还是比较封闭的,而大学生因为还未正式走入社会,这造成他们的社会经验普通不多,也可能因此受骗。
李心草案确实让人惋惜,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大学生就这样不在了,这也让她的家人受到致命的打击。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对于大学生来说,更应该如此。
备受热议的李心草溺亡一案于2020年9月21日宣判后,李心草母亲因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如今二审判决结果已出,李心草母亲的上诉被驳回,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心草溺亡案维持原判。该案件因为上诉被驳回又一次引发公众热议,那么该案件被驳回的原因是什么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原判决量刑适当根据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来看,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及在卷证据,对被告人罗秉乾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证据充分,原判决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这是案件被驳回的最主要原因。李心草一案深受各界关注,法院及相关部门也是在经过详细调查和审理后作出的公开判决,原判决事实清楚、量刑适当,不可能无故被推翻,也不可能因为上诉被推翻。
二、李心草母亲上诉缺乏证据支持同样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可以看到,李心草母亲及其代理律师在上诉中没有提交新的证据,这说明李心草母亲的主张缺乏证据支持。这也是案件被驳回的重要原因。如果李心草母亲有证据支持,相信一审判决时就会拿出来了,缺乏证据是不可能上诉成功的。
三、法律讲究事实依据从李心草溺亡案的一审及二审判决看,法律始终是讲究事实依据、讲究证据的,从案件发生到现在,很多网名和社会各界对此案给予了积极热议和高度关注,众说纷纭,很多人表示一定要严惩被告人、要还李心草公道等,我们理解李心草母亲失去了一个正值花季年华的女儿的悲痛心情,但是法律不可能因为舆论或同情而去作出缺乏证据和事实依据的判决。
一审宣判以后,在法定期间内被告人并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提出抗诉,诉讼期满后已经发生了效力。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审查都没有问题,案件被驳回。
该案件被驳回的原因是目前的证据不是很足,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
李心草在醉酒状态下冲出酒吧坠江溺亡,罗某乾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罗某乾不是故意杀人,他受到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