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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如何摊销

作者&投稿:刁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摊销,一般需要计算相关的出让金和相关的税费,然后计入无形资产类目,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内先进行分期摊销。一般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摊销的年限不超过十年,超过了十年,则不能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摊销。
一、政府有偿划拨的土地怎么摊销
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
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构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构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计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计提的累计摊销一般计入管理费用里。
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
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5、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6、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7、企业取得的建筑物的时候购买价款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但是这个价值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那么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随同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以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会随着这个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8、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那么要计提摊销,当月增加当月开始计提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计提摊销。(无形资产章节讲到的需要计提摊销的情况)
9、企业单独计价计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那么不需要计提折旧。
二、政府无偿划拨地还要缴税吗?
1、政府无偿划拨土地需要缴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2、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划拨用地申请。申请划拨城镇建设用地10亩以上(含10亩)2000亩以下的,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
3、不足10亩的,向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与他方合作开发建设房屋分成的;
2、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作价入股以及与他方合资经营的;
3、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抵债的;
4、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与他方易房、易物的;
5、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城镇直管公房作为商品房转让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1、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2、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如何摊销》
答: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摊销,一般需要计算相关的出让金和相关的税费,然后计入无形资产类目,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内先进行分期摊销。一般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摊销的年限不超过十年,超过了十年,则不能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摊销。一、政府有偿划拨的土地怎么摊销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

《土地怎么摊销或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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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会计处理》
答:②土地使用权在列示于在建工程的期间内继续摊销,并将其记入"在建工程"账户的借方.在转为固定资产时,仍应考虑土地使用权的预计剩余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的因素,并将其作为净残值预留.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怎么做会计处理?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计量分三种情况:第一种划拨,因土地无偿由政...

《无偿划拨土地税前可否摊销》
答:无偿划拨土地,税前可否摊销,如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一条第一种情形的,可以按规定入账并进行摊销,否则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一、企业接收政...

《土地使用权摊销吗》
答:1、土地划拨使用权;2、土地出让使用权。土地划拨使用权,指的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或者缴纳了补偿、安置费用后,或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使用权,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

《国家无偿划拨的土地,入账价值为0,怎么摊销啊》
答:账面上没有价值就不能摊销,

《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问题》
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企业通过划拨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应确认为“无形资产”。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支出(如缴纳配套费、土地储备金等)应计入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

《无偿划拨土地需入账吗》
答:就是企业实际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或征地费),所以,如果企业对原先拥有的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有自用以外的其他用途时(如合作建房、转让、合资投资等),必须在先到国土管理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按照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将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后,才可以据此进行正常的会计处理和税前扣除。

《政府无偿划拨资产会计处理》
答:政府无偿划拨资产会计处理1.无偿调入非现金资产借:库存物品、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支付相关税费)无偿调拨净资产(差额)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其他支出(调入方实际发生的费用)贷:资金结存2.无偿调出非现金资产借:无偿调拨净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

《请问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那它怎样摊销?》
答:3、摊销公式:年摊销额=无形资产原值/摊销年限、月摊销额=年摊销额/12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当期入账,应于当月记提累计摊销,摊销分录为:(1)新会计准则,摊销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2)原企业会计制度,摊销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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