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上诉中院了,可又反回了还在原法院审我该怎么办 一审 二审 都胜诉了,也已经终审判决,但是又被对方申诉,法院...
作者&投稿:蔡牲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请问我的案子是I5年4月24号上诉到中院,中院反回原法院要原法院重判,到如今无果,怎么办~
是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后,发现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或者严重违反审理程序的规定,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作为当事人,可以完全按照一审程序积极应诉就行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应诉,不服判决再次上诉。
如果当事人的案件是一五年四月二十四号上诉到中院的,中院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而原审法院至今没有开庭,其行为是严重违法的。
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的监察部门投诉。
也可以向检察院报案,要求追究相关人民的渎职行为。
法律链接:《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条例》第二十九条违反规定,擅自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或者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审判决生效就是终审判决,申诉不影响判决生效,你申请法院执行已生效判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及其近亲属。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扩展资料:
终审是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二审案件,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都是终审,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1]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终审
是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后,发现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或者严重违反审理程序的规定,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作为当事人,可以完全按照一审程序积极应诉就行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应诉,不服判决再次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