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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被征收后可以得到那些保障性的政策? 土地征收后农民应享受哪些保障?

作者&投稿:段干旺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政策~

法律分析: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农民失去土地便失去了生活的经济来源,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费用,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按标准足额划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按规定记入个人账户或统筹账户。获得的征收补偿款也不足以缴纳失地农民社保的情况,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负总责,劳动保障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职能各负其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按现行政策规定,农民土地被征收后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补偿规定执行。\x0d\x0a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x0d\x0a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x0d\x0a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x0d\x0a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x0d\x0a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x0d\x0a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x0d\x0a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x0d\x0a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x0d\x0a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被征地农户应该得到哪些待遇》
答:被征地农民可获得的待遇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是耕地的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地农民有权获得的待遇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其他土地附着物补偿费等。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

《土地征收后农民应享受哪些保障?》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

《土地征收的六个补偿》
答:土地征收的六个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社会保障费用以及农民搬迁费用。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土地征收中最主要的补偿项目,用于补偿被征收土地的价值。补偿标准通常根据土地的位置、面积、质量、产值等因素确定,确保农民因土地被征收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得到合...

《征收土地应当遵循什么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保障被征地农民...》
答:集体和个人的利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农民土地被征收后可以得到那些保障性的政策?》
答: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x0d\x0a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在被征地后农民有保险吗》
答:农民土地被征收后是有保险的。在征收了农村土地之后,对于农民来讲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自然需要对他们之后的生活作出安排,提供一定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土地被全部征收或者部分征收的农民来讲,就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让他们每个月可以领取到一定的养老金。 一、在被征地后农民有保险吗国家...

《土地被征收社会保障费如何补偿》
答:土地征收后的社保补偿包括两部分,一是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二是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部分。单位缴纳是指以村委会为单位为失地农民投保,村委会缴纳的这部分资金主要是从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中统一支付。土地征用社保补偿如下: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被征地农民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按不低于...

《2022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是什么?》
答: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适用本办法。征收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建立被征地农民...

《土地征收后的社保补偿》
答: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答:一、农田征收补偿条件: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二、农田征收补偿程序:1.拟定征地方案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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