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剐蹭事故后的处理流程 两车剐蹭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1、在发生事故后,我们应该先确定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是谁,然后看一下对方的驾驶证和车辆的手续,这些手续包括:车牌、年检单、行驶证和交强险保单等等,在检查完毕后可以先把车挪到道路一旁,不要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拍照和交换驾驶证,防止对方肇事逃逸。
2、拍照是快速处理事故的重要证据,照片可以拍成能说明事故情况的照片,一张能够说明事故发生的位置的全景照片和几张车辆碰撞的照片,在经过对方车主同意后,将司机与车辆的照片也拍下来,然后保存好。
3、核对完信息并挪完车后,打开双闪然后在合适的地方放置三角指示牌,如果能够很快的处理完事故,但是没有将车挪开或没有安放三角指示牌后,交警会到现场进行相应的处罚。
4、给两方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如果交谈之后可以进行私了的话,就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但是要注意的是在同意私了后,就不需要打电话报警了。
1.停车报警。当发生严重的两车相撞事故的时候,我们要立即停车,打开警示灯,并在车后150米放置三角警示标志。发现有人员受伤的要赶紧拨打120,随后再拨打交警电话,然后再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2.保护现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我们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到交警来勘察,判断事故是由哪方造成的。3.事故理赔。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要保留好医院的单据;车子损坏的,可以到保险公司指定的4S店或者定损中心定损,根据保险公司的勘察和责任书的判定,保险公司会有一定的赔偿。两车相撞其他注意事项:1、关于报警如遇到碰瓷、责任难认定、私了要求过高等“非正常”情况,建议您还是第一时间报警,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2、关于挪车不可以私了的几种情况包括:事故车辆无牌照、驾驶人无驾驶证、涉嫌酒驾、毒驾的。还有几种情况,在对现场进行标记后,可以将车辆移动,例如:1、无交强险标志的;2、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3、一方逃逸的;4、无检验合格标志的;5、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
2、确认双方人员安全状况
注意检查双方人员的安全状况,如果有伤亡、受伤、人身安全受到损害应立即报警。对于不属于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必须报警的八种情形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自行达成协议,快捷处理。
3、记录基本信息
注意记录双方车辆信息与车主信息。记录下双方车牌号、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等信息都是必要的。
4、记录车损情况
注意仔细检查车辆状况,可以使用数码相机、手机等拍照设备及时对刮擦部位、车况进行记录。拍摄时要体现双方当事人同时在现场的取景,并多角度的对车前侧、车后侧、碰擦部位进行拍摄。
5、明确责任认定
在交警进行责任认定时要特别注意双方应负的责任。常见情况有:未保持安全距离,追尾前车的,后车担责;机动车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的,变更车道方担责;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正常放行的车辆转弯未让直行车先行的,转弯车担责;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的,未让方担责等。
6、车辆定损以便理赔
先去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对车辆进行定损,在之后的修车程序中要保存好修车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