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为什么要抵消存货跌价准备 合并报表中因本期销售存货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
比如是顺销,子公司购进时是100,提了20的跌价准备。而对于集团来讲没有跌价。
子公司
借 资产减值损失 20
贷 存货跌价准备 20
在合并报表中 要做的抵消分录
借 营业收入 100
贷 营业成本100
然后抵消 存货跌价准备
借 存货-跌价准备20
贷 资产减损失 20
因为子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出售的时候已经结转到成本里去了,个别报表根本没有跌价准备了,所以要做一下分录
借 营业成本20
贷 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20
可以这样理解
子公司销售时要结转成本
借 主营业务成本80
存货跌价准备20
贷 库存商品 100
次分录可以分为 借 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 库存商品100
借 存货跌价准备 20
贷 主营业务成本20
关键是记住合并报表是以个别报表为基础编制的,子公司提了跌价我们给他抵消了,子公司把存货卖了,把跌价准备转到了成本里我们也一样给它反着做分录,因为这个跌价是不存在的。
小哥,我明白你的问题,我最近也在学注会,我来分享一下我的理解。这道题你说的是正确的,按照子公司来说,就是计提30的资产减值损失。可是你要站在合并的角度去想,集团的存货成本是多少呀?对,是期初的320万元(1.6×200),那么卖出150件,结存的存货账面价是多少呀?对,是80万(1.6×200×1/4)。所以按道理来说站在集团角度去想的话是跌价了10(80-70)万。但是子公司已经计提了30万的跌价准备了,所以计提多了。计提多了咋办嘞?那就冲回20万的跌价吧,所以有的最后的分录!我说明白了嘛?相当于我减一个数,减多了,要加回来。顾贷方增加:存货-存货跌价准备。为了就是加回来。
从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来说期末内部存货如果不发生销售转移也同样存在一定程度的减值,这时就不能将购买方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抵销,而只能部分抵销,抵消的金额为存货价值中包含的内部未实现销售利润。
合并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组成会计主体,以控股公司和其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由控股公司编制的反映抵消集团内部往来账项后的集团合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 合并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或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等。
合并会计报表有局限性表现在:
1、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债权人对企业的债权清偿权通常针对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不针对作为经济实体的企业集团,合并报表所反映的资产不能满足母、子公司债权人的清偿要求。
2、合并会计报表将母公司及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合并起来,子公司的少数股东难以从中直接得到他们所需的决策有用信息,如他们所投资的子公司资金运用的信息。
3、利润分配包括向股东分派股利,要以个别会计报表为据,合并会计报表则不能为股东预测和评价报表为据,合并会计报表则不能为股东预测和评价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将来分派股利提供依据。
从购买企业个别会计报表来说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来说期末内部存货如果不发生销售转移也同样存在一定程度的减值,这时就不能将购买方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抵销,而只能部分抵销,抵销的金额为存货价值中包含的内部未实现销售利润。
在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情况下,本期合并利润分配表中期初未分配利润就是上期合并利润分配表中的未分配利润。
在本期仅有内部交易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抵销这一因素的情况下合计得出的期初未分配利润的数额与上期合并未分配利润的数额之间的差额就是上期抵销的内部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的数额。
为了使合并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本期期初数额与上期期末数额一致,就必须将上期抵销的内部交易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对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予以抵销,调整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数。
首先抵销存货跌价准备期初数,抵销分录为: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然后抵销因本期销售存货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抵销分录为:
借:营业成本
贷: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最后抵销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数与上述余额的差额,但存货跌价准备的抵销以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为限。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或做相反分录。
扩展资料
《企业会计准则》属于法律法规层面的文件,必须遵守,该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下同)或其他方式形成的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应当抵销。
对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计提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应当抵销。
原理:体现的是会计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减值准备只是一种准备,并没有实际发生损失,所以应予抵消,准确反映存货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
从购买企业个别会计报表来说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来说期末内部存货如果不发生销售转移也同样存在一定程度的减值,这时就不能将购买方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抵销,而只能部分抵销,抵销的金额为存货价值中包含的内部未实现销售利润。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下同)或其他方式形成的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应当抵销。
对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计提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应当抵销。
体现的是会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减值准备只是一种准备,并没有实际发生损失,所以应予抵消,准确反映存货价值。
扩展资料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存货的范围比较宽,有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存货是否需要计提跌价损失、关键取决于存货所有权是否属于本企业、存货是否处于加工或使用状态。
凡是所有权不属于本公司所有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受托代销商品;凡是处于加工或使用过程中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存货实物形态及数量不容易确定)、在用低值易耗品(价值低且已摊入成本)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存货跌价准备
因为站在集团的觉度,存货实际上未发生减值的
一、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属于法律法规层面的文件,必须遵守,该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下同)或其他方式形成的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应当抵销。
对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计提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应当抵销。
二、原理
体现的是会计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减值准备只是一种准备,并没有实际发生损失,所以应予抵消,准确反映存货价值。
《合并工作底稿中的调整分录和抵消分录,这两个具体是什么区别啊?_百度...》
答:抵消分录是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服务的,它是在工作底稿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