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是不是适用应诉管辖?
作者&投稿:豆逃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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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的确不适用应诉管辖,因为这属于不动产纠纷,适用于专属管辖。
不适用,本案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属于不动产纠纷,应适用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不适用应诉管辖。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使用的是专属管辖。所以在发生纠纷之后,应该找到对应的部门来进行管理和申诉。
案件简介
张先生将承包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处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转包给李生李先生,按照约定完工后,张先生却迟迟未给李先生结算工程款,于是李先生已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由将张先生诉讼至北京法院。张先生在收到诉状后提交答辩到庭应诉,那么请问北京平谷法院是否可以管辖该案件?
是否适用应诉管辖需要考虑一定条件
根据我国的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完相关案件之后,当事人对管辖权如果有不同的意见,要在提交答辩状之前进行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该根据当事人的异议立刻进行审查。当异议成立的时候,则应该驳回。如果当不成立时,则视为此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范围
第一,由于不动产的纠纷所提起的诉讼,需要在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提起诉讼。第二,在港口作业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时候,需要在港口所属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提出管辖。第三,你俩遗产继承纠纷发生时需要提起诉讼,需要在继承人死亡时所住的地方或者是遗产的主要所在地所属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依据本案无管辖权
在本次的案件中,建设工程施工所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属于上述的不动产纠纷案件,应在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提起诉讼,不动产的所在地为北京朝阳区,但上述案件却在北京平谷区进行提起诉讼,故不符合规定,无权进行管辖。
小贴士
当我们需要提起诉讼时,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查看自己所提交诉讼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以免白费时间,多费周折。要提前将所需材料准备好,轻松合理的应对,根据法院要求解决案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的确不适用应诉管辖,因为这属于不动产纠纷,适用于专属管辖。
不适用,本案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属于不动产纠纷,应适用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不适用应诉管辖。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使用的是专属管辖。所以在发生纠纷之后,应该找到对应的部门来进行管理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