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电瓶车停在公共车位上“占”位,被挪走后,怎么看待他的操作?
相信社会大众对一些恶意霸占公共场所资源的行为也是相当的无奈,甚至感到丝丝愤怒吧,毕竟这种作为是极其的自私自利,全然不考虑他人的一些需求方便。也有这么一小部分人,他们不但恶意霸占公共资源,而且还对别人做出一些破坏性的龌龊行为,实在是让人相当的愤怒。
小区内住户面包车被恶意损坏在3月中旬的时候,余杭公安良渚派出所接到一名成师傅的报警,声称其停在某小区内的面包车被人恶意遮挡住车牌,车子也遭到了别人的刮划,车标甚至还被涂抹上的一些污秽物。据成师傅透露,他所停的这个车位是小区的公共车位,当他把小车停在该车位回家之后,第2天开车上班行驶到半路的时候,一位好心的市民提醒他后面的车牌已经被纸巾遮挡。所以心生存疑的成师傅就下车观看。果不如然,面包车车牌不但被遮挡住了,而且车子的后备箱左侧也多了好几条划痕,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车子车标位置甚至被涂抹了污秽物,此种情形看在成师傅的眼里,实在是愤怒不已,他也急切想查探到底是谁这么没有公德心如此的糟蹋他的面包车。
恶意占位不成,心生邪念破坏他人的面包车最后成师傅选择了报警,警方调查了当时小区内的周边监控才发现当时的一名刘姓男子踪迹相当的令人可疑,最后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目标就是刘某。根据刘某的交代,原本他与陈先生也是同住在一个小区之内,在前一天的中午他本来是开着小汽车去上班的,他怕回来自己未能有车位停放小汽车,所以就将自己的电瓶车横放在公共小汽车车位当中,没想到刘某下班回来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的车位已经停放了一辆白色的面包车,而自己的电瓶车则被推在一旁,甚至他车子上的电子锁也坏了,对于如此情形,刘某显然是气愤不过,他也怀疑这是面包车车主的所为,所以才会对面包车做出一些损坏的行为。但是在该事件当中也是另有内情,其实真正挪开刘某的电瓶车并不是成师傅本人,而是另有其人,据说也是同住在该小区的一名住户。
恶意损坏他人财物必将要背负法律责任对于刘某这种恶意损坏别人汽车的行为,已经明显涉嫌故意损毁私人财物罪,按照法律的规定是要处以行政拘留以及罚款,而且要对被损坏财物做出相应的赔偿。所以作为一个有文明意识的公民,一定要时时刻刻规范自己的所作所为,不要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而做出有损他人利益的行径,否则终究要为自己的所为背负法律责任。
我认为他的操作是非常不对的,不管怎么样都不可以占位,影响了别人的权益,所以我认为发生这种事情一定要报警,而且要罚款。
我觉得他这个操作不仅是违法的,而且是非常危险。被挪走也是理所应当的。
我觉得他的行为很不道德,不仅妨碍了他人,而且还给社会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如果都这么占位的话,那么公共车位基本就会是第一位停车的那位车主了,这是不对的,希望后面能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