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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欠债把房产过户给儿子,法院能执行到吗! 父亲的欠债把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会强制执行这套房产吗?

作者&投稿:项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父母欠债,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法院能执行到子女吗!~

父母欠债,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法院能执行到子女。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法律分析父母欠债,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法院能否执行到子女,要看过户是在什么阶段。1、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2、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如果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可以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扩展资料:
鄢某和余某家住上饶县枫岭头镇,是多年的好朋友。两人邀上另外一名朋友杨明明(化名)共同出资,在浙江温州经营一家箱包公司,鄢某持有该公司38.5%的股份,余某持有44.5%的股份,杨明明则持有17%的股份。
2011年年初,鄢某感觉自己的资金投入,与公司的回报收益并不成正比,他随即向公司另外两名股东提出自己想退股。经过召开股东大会,余某等两名股东通过了鄢某退出股份的提议。
同年4月28日,鄢某与余某等股东共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鄢某退股,由余某收购鄢某持有的38.5%股份,股权转让款为140万元,双方签字后,余某立即向鄢某支付50万元,其余90万元在一个月内付清,若逾期不付,则月利率1.5%付息。
然而,让鄢某没有想到的是,“双方协议签订,余某支付50万元后,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迟迟不支付剩下的90万元股权转让款。”随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鄢某多次找到余某催款,对方总是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合同条款。
申请强制执行 名下无存款无房产
无奈之下,去年3月26日,鄢某一纸诉状将余某推上被告席,诉至上饶县法院,要求余某支付90万元股权转让款及相应利息。该院审理案件后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鄢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生效后,余某并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让判决文书成为一张“白纸”,该院办案法官随即依法向被执行人余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通知书,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然而,余某仍然不履行支付义务。
办案法官经过依法查询,被执行人余某银行账户上无任何存款。一段时间后,申请执行人鄢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称余某不仅在枫岭头镇有一套三层楼的房子,另外在上饶县城核心地段还有一套150余平方米的商品房。
执行法官了解此消息后,立即奔赴房管部门查封余某房产,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发现该处房产已经易主,余某名下没有任何房产。该院执行局经过召开案情分析会,认为家境殷实的余某,名下突然之间没有任何存款和财产,余某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
随着调查深入,案情浮出水面。2014年6月,余某明知法院判决他应承担90万元责任,却在2014年10月,通过无偿赠与的形式将原有房产转让给妻姐刘乙。余某还故意虚构与妻姐存在50万元债权债务关系,却无证据证实。
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余某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法定义务,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情节严重,余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执行法官从法律、诚信、人情等方面对被执行人余某及其妻子、妻姐做思想工作,余某表示愿意用该房子抵债。鄢某、余某、刘乙三方签订和解笔录,余某用该房产抵90万元及其利息的股权转让款,刘乙将积极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鉴于被执行人余某已与鄢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协议义务,该法院决定对余某不移送立案侦查。至此,一起执行案真正达到“案结事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老赖”隐匿财产 欠债90万将房屋过户给姐姐

如果是判决生效之后过户的,那么可以执行。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而将该房子赠与给儿子,或通过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儿子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过户行为。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法律分析
法院查封房产的情形如下:(1)恶意转移或者变卖房产;(2)诉前保全;(3)执行案件时,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依照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会对房产查封。手续如下:(1)法院会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附带的法律文书;(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根据下列的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被查封的标的物已经核发过房地产证的,应上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的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法律问答
问现在父亲想把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儿子合法吗?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这套房子呢?是否需要偿还欠款?
父亲银行贷款,现在因病无力偿还,现在父亲想把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儿子合法吗?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这套房子呢?儿子是否需要偿还欠款?

河北邢台2,380浏览2018-12-17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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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凭法院的判、裁决文书,执行裁定书到房产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过户),法院也可以给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申请人的名下.  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第四百九十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  第四百九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第五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

第一,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第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第一,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第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而将该房子赠与给儿子,或通过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儿子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过户行为。
根据《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父亲欠债房子过户给子女有效吗》
答:第一,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第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

《父亲欠债能否查封离婚协议已过户给子女的房产》
答:父亲欠债,不能查封已经过户给子女的房屋。但是,如果债权人以债务人父亲和子女为被告,单独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房屋赠与协议,是可以查封这套房屋的。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房屋赠与在债务发生之后,而且是无偿赠与,就是逃避债务,债权人是可以要求撤销赠与的,即使已经过户,也是可以再转回来的。

《父亲欠债房产证是孩子的名字》
答:法律分析:1、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儿子购买的,那么法院就没有权利查封。如果法院查明父母向儿子转移了财产买房子,那么法院有权查封。2、法院是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房产是儿子的名字,但父亲欠下巨额债务,儿子的房产能保住吗?》
答:能保住。我国法律不讲究株连九族,一人犯法一人当,也不讲究父债子还,桥归桥,路归路,父亲欠债,与儿子无关,儿子未成年,父亲就把财产转移给儿子的,另当别论。供你参考。

《父母欠债买房,写儿子名字,法院能查封吗?》
答:父母欠债买房,写儿子名字,法院是否查封要分情况:1、房产是继承父亲的,法院可以查封。2、父母对子女的房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法院不会查封。3、房产属于儿子,法院不可查封。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

《父亲欠债前为儿子买的房会被查封吗?》
答:具体情形如下:1、债权债务具体有相对性,借款人是父亲,儿子没有必然的还款义务;2、儿子自愿明确表示代为还款,则被抵款;3、房子是在借钱之前购买,且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可以认为是儿子的房屋;4、对方没有证据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父亲,原则上不能执行儿子的房子。欠债不还,法院这样处理,具体如...

《父亲欠债有一房 如果把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 子女是否有偿还父亲债务的责...》
答:父亲有债务却把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父亲的赠与行为已经侵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则债权人可以起诉撤销父亲的赠与行为。该赠与行为无效,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后起诉要求归还债务。法律分析相关法律没有父债子女还的规定,父债子女可还可不还,个人权利、个人义务都归属于本人,与别人无关。按照现代的法学...

《父母欠债,房产名字是子女的,会被查封吗》
答:在实践中父债子还的情况也是经常发生的。第一,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第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

《父亲欠债房子过户给儿子会给法院查封吗》
答:看你是什么时间过户的,如果法院已经通知你缴纳欠债的期间你去过户,肯定是会查封!如果是之前过户的,那没问题。钻这种法律的空子就是利用时间差!

《欠债人(父亲)把财产转移到儿子名下怎么办》
答:这是属于恶意转移财产。这种转户是肯定会留下时间印迹的,如果是发生在借贷以后,就可以认定是恶意转移财产,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转移无效,一般来说,法院都会支持这样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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