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后买房,写男方的名字,但是购房款都是男方父亲出的。那女方有份额吗? 各位专家,在新婚姻法下,男方父母出资婚前全款购房,男方婚后加...
首先。夫妻之间房产,可以约定份额。可以标注各自所占权益份额是多少。
2.是的,写了你三人姓名,在没有约定份额前提,是三人各占三分之一份额。可以约定男方父亲和小夫妻各占一半,以后男方父亲可以办理赠与,或是买卖,也可以指定继承人继承,过户时需要缴纳税费。
和第二回答一样,看你选择何种过户方式,以及过户面积大小,以及住房评估价来定过户税费,
第一方案,可以写男方或小夫妻姓名。不需要公证,只要是婚后*领取结婚证)购房,不管写你俩谁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写了两人名字,也是共有!写一方名字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可以办理加名字,只要把女方名字加上,又是两人共有。
新婚姻法中取消了共同生活8年以上,个人财产转化为共有财产这一规定。所以婚前全款买房,离婚后房子是个人财产,不能一人一半。
其一、结婚后买房的情况:
不管房产证上是男方还是女方的名字,都理所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双方可以均分房屋。
其二、结婚前买房,结婚后一起还贷的情况:
房产证一般是一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归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另一方共同还贷的情况下可以获得
1、共有财产还贷的一半
2、共有财产还贷一半的增值部分。 如果房产证是双方的名字,共有比例按约定,如无约定则共同共有,无法举出其他证据的情况一般是一人一半。
3、结婚前一次性购房的情况: 这种房产属个人婚前财产。新婚姻法中确实取消了共同生活8年以上,个人财产转化为共有财产这一规定。也就是说,如该房屋是你个人婚前购买,就属你个人财产,不再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含义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
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
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
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
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离婚财产分割
父母出资买的房算谁的?
由于自身财力不足,很多家庭都是靠父母帮忙买的房,并且大部分家庭都会选择男方父母出全款买房,女方则负责装修及家具的费用,来共同安家置业。那么这种情况下,房产证上面可不可以写女方的名字呢?怎么样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女方的权益呢?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婚前买房,如果男方父母出全资买房,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没有女方份额的。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清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
根据婚姻法十七、十八条规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因而,如果婚前就置备好了房子,那么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结婚前男方买房,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假如离婚,房子应归属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结婚后买房,如果还是男方出钱的话,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根据新规定,若夫妻双方都在场,且女方要在场签字,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shqianyy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那就看当初男方父亲出资的时候是否有约定,就是书面协议注明,这个房子只归赠与儿子,那么就跟女方没有关系,要是没有书面协议,那么这个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只看证明,你想女方有份额就要在购房合同上面加上女方名字,至于购房款问题你们可以自己商量
婚后购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买房属个人: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是部分首付款,那么根据婚 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