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提取条件2021
作者&投稿:宓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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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石家庄市无自有住房,且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还贷提取记录的,租住商品住房的时候,可以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2、2019年4月17日以后,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在石家庄市或工作地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时候,父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用于子女购房使用。
3、员工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首套住房可多次提取,员工以自有工资全款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首套自住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多次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4、从2019年起,员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上一年度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人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不能超过1000元。
2、2019年4月17日以后,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在石家庄市或工作地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时候,父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用于子女购房使用。
3、员工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首套住房可多次提取,员工以自有工资全款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首套自住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多次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4、从2019年起,员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上一年度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人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不能超过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