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什么事了,使得你与好友必须绝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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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什么事了,使得你与好友必须绝交。首先要弄清什么是真正的好友。要搞清什么是真正的好友。还要从友情说起。
友情是什么,或许可以这样说:在某种程度和某个范围内的共鸣。于是,我们就有了各种类型的朋友,譬如说,战友、文友、棋友、酒友等等,这是类型划分法。如果以利益划分,无非是两种,利益结合的盟友和非利益结合的常友。诚然,童年相交,初始于人性萌发的原始需求,可能长久些;少年相交,建立在情感的相互补充和给予,可能稳定一些;青年相交,缔结于生存在彼此需要,可能趋利些,但是这里面毕竟还有一些友谊可言的。况且,过去、现在还都有许多相见恨晚、可歌可泣的故事。高山流水遇知音,子期逝,伯牙便把瑶琴摔个粉碎;
千年等一回,终归能等到,哪怕相识只一面,也可以到永远,只要我们的心里充满希望。相识、相交的长短并不能说明高尚或低下,如果一定要划分。那么不妨这样划分:因为主义和信仰而缔结的友谊是高尚的,也是牢固的;因为志趣缔结的友谊是值得称颂的,或者可以长相知;因为利益缔结的友谊是脆弱的,大约如过眼云烟。因此,真正的好友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会绝交,因为他们追求的是同一理想。他们可能有意见分歧,但目标一致。而由于利益在一起的朋友,只要有利可图时,可能亲密无间,一旦利益冲突时便分道扬镳,甚至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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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个所谓好同学,人品太低劣,最后一刀两断,发誓一辈子不相往来。
读大学的时候,他家里很穷,自己又不会计划,大手大脚,每到月底的时候就饿饭了,他看见别人抽屉里有饭票菜票,就悄悄的偷几张,不细心的人根本发现不了。有一次,他故伎重演,由于有蚊帐,我在里面睡觉,被我发现他在偷东西,我对他说,不经别人允许,拿别人饭票菜票是不对的,他当时痛哭流涕,求我别告诉他人,不然他就没法活了,我看有悔改之意,答应保密。从此以后,我俩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那个时候,我利用课余时间在外面当家教,勤工助学,日子好过点,每个月我都给他10块钱,连续给了两个学期。后来他在外面倒卖小商品赚了一些钱,日子渐渐好起来了,突然变得高傲自大,目中无人,我善意提醒他,他不但不接受,反而从包里掏出一叠崭新的5元面值人民币说,“这是200元钱,欠你的一次还清,从此互不相欠”,鉴于同学关系,我无语走了,当然也没收他的钱。那以后,我们就行同路人。
到了毕业分配的时候,本来我有机会分配到省属部门,那位同学分配到老少穷的地方工作。万万没想到,他居然跑到系书记那里举报我,加油添醋说我经常大骂书记是色狼,与某某漂亮的女同学有一腿,本来书记因这件事正与老婆闹得焦头烂额,正想找人出气,我成了诬告者的牺牲品。最后被分配到市州单位了。而他被派遣到好地方好单位。
如果非要说我会因为什么事情和朋友绝交的话,那应该是他做出了某些触及我底线的事情,比如:在道德上不约束自己,做出一些有违道德,人人唾弃的事,或者是严重触犯法律而不愿改变。一般情况下,我都会尽力维护每一个朋友,不会轻易和对方绝交的。人这一生会遇到很多人,能做朋友的并不多,能长久保持联系的更少,我不会轻易绝交。
对方和别人一起坑我的钱,比如哄骗你投资一些高额返利的项目,明知道是骗术,但还介绍给你加入,这种朋友没必要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