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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流程 矿产资源评价和预测研究的内容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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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地质储存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1.矿产资源法
《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非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产。”
2.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前,必须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并在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报请审批时附具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证明。在上述建设项目与重要矿床的开采发生矛盾时,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3.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
2000年12月18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2000]386号文”,下发了《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主要要求如下。
1)凡是准备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的,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项目范围内资源分布情况和矿业权设立情况。
2)压覆矿产资源是指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但是建设项目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3)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4)需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提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申请,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需要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提出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申请,由矿产地所在行政区的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非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非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5)经批准可压覆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其范围内有采矿权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与采矿权人签订补偿协议并报批准压覆的部门备案,采矿权人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应的矿区范围变更手续。
此处的“压覆矿产资源”是指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但是建设项目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重要矿产资源”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除上述情形以外的矿产资源为非重要矿产资源。
34种矿产是指:煤、石油、油页岩、烃类天然气、二氧化碳气、煤成(层)气、地热、放射性矿产、金、银、铂、锰、铬、钴、铁、铜、铅、锌、铝、镍、钨、锡、锑、钼、稀土、磷、钾、硫、锶、金刚石、铌、钽、石棉和矿泉水。
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内容及方法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城市水源地、通信线路、输油(气)管道、输电线路、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等建设项目以及编制城市发展规划前,都必须要有取得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进行评估。王振贵等(2007),总结了新建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内容及方法。
1.评估工作主要内容
1)了解并掌握建设项目工程位置、方案、范围和项目来源等概况。
2)调查并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质及矿产概况,重点查明工程建设影响区内地质和矿产特征。
3)确定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征地范围)、压矿范围(压覆矿产资源范围)、评估区范围(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产地范围)。
4)查明评估区范围内矿业权(包括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及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情况。
5)估算压矿范围矿产资源储量、确定资源储量类型。
6)论述重要、较重要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合理性。
7)提交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评估报告。
2.评估工作方法
(1)工作程序
新建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程序见图9-5。

图9-5新建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程序图

(2)工程用地范围、评估区范围、评估工作区域的确定
1)工程用地范围的确定: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建设位置平面图或工程建设位置地形图及工程用地范围拐点坐标资料确定。
2)评估区范围的确定:确定评估区范围(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产地范围)时,一般把工程分为线性工程(如铁路、公路、高压输电线路、通信线路、输油(气)管道等)和点状性工程(如工厂、水库、城市水源地、电场、建筑群等)分别处理。原则上线性工程两侧各400m为评估区范围;点状工程以工程边线为起点,向外扩展300m为评估区范围。特殊工程评估区范围可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参考建设单位意见确定。确定后的评估区范围必须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3)工作区域范围的确定:工作区域范围(即评估报告中地形地质图图面范围)确定,文件中没明确规定,一般以能反映工程全貌及工程所在区域的地质矿产特征为原则。线性工程(工程延伸较长时)评估地形地质图采用比例尺1∶5万~1∶10万比较合适,点状工程地形地质图采用比例尺以1∶5000~1∶10000比较合适,图面不宜过大,以能反映工程全貌和区域地质矿产特征为宜。
(3)评估区范围内矿业权及探明资源调查
评估区范围内矿业权调查包括两方面工作。一是到建设工程所在区域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矿产管理部门了解探矿权和采矿权设置情况。主要了解探矿权、采矿权人、矿业权登记编号、有效期限、矿业权、位置坐标、矿种、资源储量及类型等;二是针对已了解的探矿权和采矿权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探矿、采矿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评估区范围内探明资源量以省级国土资源厅印制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表为依据,结合原矿山勘查报告进行调查。
(4)压矿范围的确定
压矿范围即工程压覆矿产资源范围。目前主要是在该范围内研究工程(地基)允许及极限变形值和工程所在区地表移动土变形的关系,参考国家煤炭工业局编制的《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第14条、第17条、第18条和第19条款等有关条款圈定压矿范围。
(5)压覆资源储量的估算
在获得了压矿范围及面积后,其他资源储量估算指标参数(如矿石工业品位、最低可采厚度、厚度、矿石品级等)和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应采用原报告指标、参数和估算方法进行,避免由于资源储量指标参数和估算方法不同而造成评估前后资源储量产生变化。
(6)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原则
1)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2)重要、较重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时必须论述其合理性(重要、较重要建设项目指国家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国家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非重要矿产资源是指除重要矿产资源以外的矿产)。
3)建设项目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做压覆处理。
(7)压覆矿产资源矿评估报告的编写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及要求参照各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技术要求编写。

1.矿产资源评价和预测研究的内容
矿产资源评价和预测研究的内容包括单元划分、预测对象确定、模型区选择、变量取值和变换、方法合理运用和靶区优度排序与筛选问题、预测成果的验证和效果追踪问题、精度评价、风险评价和经济评价问题等(赵鹏大等,1993)。
2.矿产资源的评价和预测工作的步骤
矿产资源的评价和预测工作的步骤依次为:预测区的选定、确定有利成矿远景地段、远景区的资源量的估算、矿床开发的经济技术评价、矿产资源利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等(赵鹏大等,1993)。
(1)矿产资源总量估算和潜力评价是在现代地质理论指导下,直接或间接使用矿床的成因-地质模型而开展工作的。
(2)地壳中不存在完全没有矿产资源的地区,也不存在资源已经完全枯竭的地区。矿产资源总量估算及潜力评价的任务就是要确定评价区是否存在某种矿产资源,有多少这种资源,以及目前已知资源量在矿产资源总量中所占的比例。
(3)一定地质构造环境,产出一定的矿产资源。因此,矿产资源总量估算所使用的各类地质数据,包含有成矿作用和成矿地质构造环境的信息。从而“从已知到未知”,根据在已知区建立的资源量与地质标志之间的数学模型,对与已知区地质构造条件相似的评价区,进行矿产资源总量估算。
(4)矿产资源总量估算,必须要在矿床形成地质概念模型指导下建立矿产资源评价模型,评价模型同时需要进行地质解释,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地质成因和矿床品位、吨位的概念。
以上4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了当前矿产资源总量估算和潜力评价的理论体系,成为矿产资源评价的指导原则。

(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1.《矿产资源法》

《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非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产。”

2.《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

(6)论述重要、较重要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合理性;

(7)提交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评估报告。

2.评估工作方法

工作程序见图2-4。

图2-4 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流程图

(1)工程用地范围的确定: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建设位置平面图或工程建设位置地形图及工程用地范围拐点坐标资料确定。

(2)评估区范围的确定:确定评估区范围(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产地范围)时,一般把工程分为线性工程(如铁路、公路、高压输电线路、通信线路、输油(汽)管道等)和点状性工程(如工厂、水库、城市水源地、电厂、建筑群等)分别处理。原则上线性工程两侧各400 m为评估区范围;点状工程以工程边线为起点,向外扩展300 m为评估区范围。特殊工程评估区范围可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参考建设单位意见确定。确定后的评估区范围必须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3)工作区域范围的确定:工作区域范围(即评估报告中地形地质图图面范围)确定,一般以能反映工程全貌及工程所在区域的地质矿产特征为原则。线性工程评估地形地质图采用比例尺1:5万~1:10万比较合适,点状工程地形地质图采用比例尺以1:5 000~1:1 0000比较合适,图面不宜过大,以能反映工程全貌和区域地质矿产特征为宜。

(4)评估区范围内矿业权及探明资源调查:评估区范围内矿业权调查包括两方面工作。一是到建设工程所在区域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矿产管理部门了解探矿权和采矿权设置情况。主要了解探矿权、采矿权人、矿业权登记编号、有效期限、矿业权、位置坐标、矿种、资源储量及类型等;二是针对已了解的探矿权和采矿权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探矿、采矿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评估区范围内探明资源量以省级国土资源厅印制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表为依据,结合原矿山勘查报告进行调查。

(5)压矿范围的确定:压矿范围即工程压覆矿产资源范围。目前主要是在该范围内研究工程(地基)允许及极限变形值和工程所在区地表移动土变形的关系,参考国家煤炭工业局编制的《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第14条、第17条、第18条和第19条款等有关条款圈定压矿范围。

(6)压覆资源储量的估算:在获得了压矿范围及面积后,其他资源储量估算指标参数(如矿石工业品位、最低可采厚度、厚度、矿石品级等)和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应采用原报告指标、参数和估算方法进行,避免由于资源储量指标参数和估算方法不同而造成评估前后资源储量产生的变化。

(7)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原则:(1)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2)重要、较重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时必须论述其合理性(重要、较重要建设项目指国家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国家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非重要矿产资源是指除重要矿产资源以外的矿产);(3)建设项目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做压覆处理。

(8)压覆矿产资源矿评估报告的编写: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及要求参照各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技术要求编写。



压覆矿产资源是指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的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情况。
我国在《矿产资源法》中明确规定:“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应答时间:2021-06-0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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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流程》
答:评估区范围内探明资源量以省级国土资源厅印制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表为依据,结合原矿山勘查报告进行调查。(5)压矿范围的确定:压矿范围即工程压覆矿产资源范围。目前主要是在该范围内研究工程(地基)允许及极限变形值和工程所在区地表移动土变形的关系,参考国家煤炭工业局编制的《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

《矿业权压覆审批实操指南|矿权压覆实务指南》
答:评审备案: 建设单位需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信息表和评估报告,由自然资源部门或评审机构组织评审,6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结果公开。重要矿产审批: 须签订补偿协议或省级承诺,按审批级别分级管理,省级或国家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批,需提交相关材料。非重要矿产: 部分省份简化审批程序,预审阶段不再审查压覆...

《在贵阳市怎么办理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审批》
答:1. 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矿产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 报告编制后送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3. 报告评审后,储量评审中心会把评审意见送到省国土资源厅备案;4. 根据备案意见,完成地质资料汇交(交到国土资源档案馆);5. 资料汇交后,填报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送至...

《风电项目如何办理压覆矿所需资料?》
答:1、风电项目开发协议;2、风资源评估报告;3、开展前期工作的函;4、土地初审(国土局);5、林地属性证明(林业局);6、前期接入的函(供电局);7、环境影响报告(环保局);8、初步选址意见(住房城乡建设厅);9、文物选址意见(文物局);10、军事批复(武装部);11、压覆矿意见(国土局);12、纳入年度建设指标...

《如何确定建设项目是否压覆矿产资源?》
答:可以去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找相关的信息,因为矿产资源的勘查成果都要交付管理部门备案的,如果该地有矿产资源,能够在信息中查找。至于是否存在没有找到的矿产资源,可以找相应的专家进行理论分析。如果你想找矿,而不是确定矿产资源是否被建设项目压覆的话,可以找地质队来帮你找矿。

《已经灭失采矿权为露天开采,如何确定压覆范围》
答:协商确定,委托专业机构确定。1、协商确定:已经灭失采矿权为露天开采,需要项目建设单位和矿业权人之间,参照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关于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范围的规定等,通过协商一致确定压覆区域范围。2、委托专业机构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和矿业权人之间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向委托人出具压覆影响评估报告...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如何审批?》
答: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矿种(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除外)累计查明资源储量数量达到大型矿区规模以上的,或矿区查明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大型并且压覆占1/3以上的,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审批,其余由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相关链接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流程图 ...

《探矿权有什么价值》
答:其主要流程包括如下五个步骤: 1.建设项目选址前须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 2.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须经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批准; 3.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评估程序; 4.与矿业权人签订补偿协议; 5.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在现有的矿产资源压覆管理政策体系中,国家法律有1部,行政...

《出具压覆矿产资源意见所需要的条件和 上交的材料 以及办理时限等 谢 ...》
答:需要有资质的勘查单位编制压覆矿产资源报告,报告中需要分局的意见。如果压矿的话,还需要双方的协议。然后交到市局,市局出具意见,再拿到省厅审查报告,开评审会。没有具体的办理时限。

《开封市国土资源局的办事指南》
答:建设项目压矿审核流程图需提交的材料:1、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合同书(或委托书)2、建设项目来源批准文件3、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4、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市局初审意见5、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县局证明材料6、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所涉及到的矿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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