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基本功能
作者&投稿:穆魏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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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工作职责移交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昆编复〔2017〕31号),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为:
(1)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为政府性工程建设类项目(包括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房屋建筑等项目)招投标及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类项目、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类项目以及国有产权交易类项目等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提供服务。
(2)负责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和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和市场秩序。
(3)土地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过程中的信息发布、组织竞价、成交确认等具体交易活动,并组织签订确认书,交易结果报送市国土资源局。
(4)根据行政部门授权或委托,组织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过程中的信息发布、组织竞价、成交确认等具体交易活动,提供交易服务。
(5)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6)提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
(7)负责制定市公共资源交易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行规则并组织实施。
(8)负责管理和提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设施和场所。
(9)负责对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为政府性工程建设类项目(包括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房屋建筑等项目)招投标及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类项目、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类项目以及国有产权交易类项目等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提供服务。
(2)负责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和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和市场秩序。
(3)土地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过程中的信息发布、组织竞价、成交确认等具体交易活动,并组织签订确认书,交易结果报送市国土资源局。
(4)根据行政部门授权或委托,组织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过程中的信息发布、组织竞价、成交确认等具体交易活动,提供交易服务。
(5)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6)提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
(7)负责制定市公共资源交易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行规则并组织实施。
(8)负责管理和提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设施和场所。
(9)负责对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