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时发现原原主在房子设了居住权 买了二手房空房过户2个月后,原房东的父亲找来说根据民法典,他...
过户时发现房子设立了居住权可以向法院起诉。居住权是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居住权合同,是居住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为设立居住权而达成的合同。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是最为常见的居住权设立方式。依据法律规定,居住权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属于要式合同。书面合同有利于当事人谨慎订立合同,保留意思表示证据,有利于减少和解决纠纷。设定居住权的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特别是居住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住宅的位置,约定清楚设定居住权的住宅地址、门牌号码、面积等事项,是居住权的标的能都确定;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明确约定取得居住权的条件、行使居住权的要求是什么;4、居住权期限,即从何时起至何时止;5、解决争议的方法,即发生争议后,通过何种程序解决纠纷。居住权人的权利如下:1、占有、使用住宅的权利,居住权是权利人为满足生活居住需要而占有、使用相应住宅的权利,因此,占有、使用住宅的权利是居住权的基本权利内容。居住权人对其权利范围内的住宅部分,其占有、使用具有排他性,不受所有权人和第三人的干涉。居住权人对住宅的有权占有、使用受到妨害或可能受到妨害时,得主张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的物上请求权。2、排除第三人对住宅的权利主张,居住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因此第三人即使基于有效的权源,也不得向居住权人主张权利,要求其解除对住宅的占有。住宅所有权人如果将住宅进行了转让、抵押、出租等行为,权利受让人仍受住宅上的居住权权利制约,不得妨害居住权人的居住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房屋所有人有权在房屋上设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应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法律分析:(一)事前查询
购房时除应查询房屋的权属、抵押、司法查封等情况,还应及时查询是否登记有居住权。此外,还应详细了解所购房屋内实际居住人口及居住原因。
(二)事中约定
买方和卖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居住权进行约定,如买方同意居住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仍可居住房屋内,但不得转租该房屋,如果违反合同条款,卖方可以主张违约金。卖方同意居住权人继续居住的,不得妨碍居住权人正常居住使用房屋。
(三)事后救济
如在交易过程中因卖方违背诚信,隐瞒已设居住权或交易中新设居住权的,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建议买方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自然人依据合同或遗嘱而取得的,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上为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所设立的一种享有占有、使用权能的用益物权。
《父亲名下房产过户给他人时可以给儿子设立居住权吗?》
答:父亲名下房产过户给他人时可以给儿子立居住权吗?父亲的房产虽然过户给他人,但是你父杗也有权设立居住权的。但也要在确权书上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