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反诉 一审对方上诉后如何反诉
不是的,被告上诉的二审中为上诉人,被告只有在提起反诉后才会变为原告。原告和被告都有权提起上诉,其中,提起上诉的一方被称为上诉人,另一方称为被上诉人。如果是被告上诉的,则上诉人为被告,被上诉人是原告。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不服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生效前十日内提起上诉。上诉需要提交上诉状,写明当事人基本信息,案由及判决结果,说明上诉的具体请求,是要求撤销原审裁判,进行改判,还是要求对原审裁判作部分变更。民事诉讼的诉讼费一般情况是在,起诉或上诉时由当事人进行预缴纳,判决结束后由败诉的一方承但,部分败诉的,由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费。上诉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负责原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被告可以自己向上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也可以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通过原审人民法院进行上诉的案件,原人民法院需要在被告提交上诉状的三日内将上诉状及案件的案卷、相关证据等材料移送到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给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法律分析:不可以反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反诉应该在一审诉讼中,且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在二审中不能再反诉。
而根据所述,在原审被告因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后,原审原告如果不同意原审被告的上诉主张的,可以二审法院提交答辩状,或到二审法院应诉,在开庭调查时陈述自己的主张即可,不存在所谓的反诉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法律分析:可以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第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