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怎么办理不动产权证 农村不动产权证怎么办理?办理的时候需要哪些证件?
法律分析:农村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流程是:1、递交登记材料;2、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3、受理、勘丈、绘图;4、公告、审核;5、记载于登记簿;6、收费、发证。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农村很多房屋只办了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办理房产证,于是很多人就误以为农村房屋不能办理房产证,其实农村房屋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且从2015年起,我国实行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两证合一的政策,房产证与土地证合为具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双重性质的不动产权证,现在新颁发的都是不动产权证。那么,农村房屋不动产权证怎么办?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不动产权证书对老百姓生活有啥影响呢?
一、农村房屋不动产权证怎么办?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二、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PS:有人问,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吗?答案是肯定的。另外,在农村,也有一些房屋建得比较早,没有任何权属来源材料,怎么办呢?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于这种情况,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并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登记。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PS: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是农村宅基地审批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三、不动产权证书对老百姓生活有啥影响?在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是农民最珍贵的财富,但因各种证件不全,也引发了很多纠纷和争议。《不动产权证书》清楚地记录了农村范围内包括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每一宗土地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保护个人产权
个人名下的房产、土地和林地等不动产都能得到保护。
2.办手续将更加便捷
转卖房屋时不用土地、房屋多个部门来回跑。
3.交易将会更加安全
可依法查询不动产产权归属,有助于化解一房多卖风险。
4.农民贷款更方便
有了不动产权证,用不动产权抵押贷款很快成为了很多农民解决资金难题的首选,不仅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得多,还无需担保。
一、农村房屋不动产权证去哪办?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二、农村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PS:有人问,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吗?答案是肯定的。另外,在农村,也有一些房屋建得比较早,没有任何权属来源材料,怎么办呢?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于这种情况,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并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登记。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PS: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是农村宅基地审批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县城新农村建设有产权证吗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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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具体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具体的进度,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购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一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