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农村户口,儿子是城市有工作的人,父母死后,儿子是否还可以继续享受农村父母的土地? 农村户口的父母去世后,孩子都是城市户口,父母名下的责任田孩子...
作者&投稿:妫林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父母是农村户口子女能以父母名义盖房吗?~
父母承包地,在国家没有重新分配土地,没有大规模调整土地政策前,父母死了,继承人可以继承。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其中有农村户口有城市户口,应当由农村户口的继承人经营,城市户口的继承人可以参与收益分配。只有城市户口的继承人,也可以继承,继承后自己不能经营的,应当转包或租赁或转让出去,不能荒芜。
可以
这个不能
不能。
以父母名义申请宅基地建房,在法律上属于“冒用他人名义”,是欺诈和骗取行为,属于违法,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同时,国家以及各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宅基地的规定也都是本着“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办理宅基地审批的。一般情况下,每一户只允许一处宅基地。如果人口众多确需扩建或者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分户的,宅基地主管部门方可批准扩建或选择独立的宅基地。
法律上“一户家庭成员”指的是同在一个户口薄上的成员。
按照上述规定,如果子女已经从父母的户口上迁出,并迁入城镇或者迁出本村,不再属于本村集体的成员,不具备在本村集体申请宅基地的权利。而父母因为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主管部门也不会再次批准用地。
不能享受终生所有权,但在再次分配前可以继承。
儿子不具备农村集体户口了,没有资格分地了,暂时可以享用,但是农村再次分地父母的地会被分掉。父母承包地,在国家没有重新分配土地,没有大规模调整土地政策前,父母死了,继承人可以继承。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其中有农村户口有城市户口,应当由农村户口的继承人经营,城市户口的继承人可以参与收益分配。只有城市户口的继承人,也可以继承,继承后自己不能经营的,应当转包或租赁或转让出去,不能荒芜。
可以
这个不能
《父母是农村户口,儿子是城市有工作的人,父母死后,儿子是否还可以继续享受...》
答:儿子不具备农村集体户口了,没有资格分地了,暂时可以享用,但是农村再次分地父母的地会被分掉。
《母亲是农村户口,父母死亡,儿子是公职人员,儿媳是非农业户口能否承包原...》
答:一般情况下,应该不能,因为不符合承包农村土地的条件,具体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