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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玻璃厂工作半年多,压着我4个月的工资,我现在自动离职工资会停发。我该怎么办? 自动离职公司压着我一个月的工资不给怎么办

作者&投稿:屠石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工作四个月,现在不想干了,自动离职了,工资应该怎么给?现在公司是扣除我当月和上月的工资,根据劳动合~

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赔偿损失。
  
劳动者自动离职,即不告而别,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8条规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出勤结清工资。
  
结清工资和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18.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在玻璃厂工作半年多,用人单位拖欠4个月的工资,劳动者不需要自动离职,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你在哪个玻璃厂工作呀?有没有员工证,或者工资条,如果有可以去劳动局!

打电话报警与通知劳动局。。

《我是一名打工,在广东四会南江振华玻璃厂工作家有老婆孩子现在过年了厂里...》
答:上次因我同学的事,我找过四会市的一位关系比较熟的局长,他说了现在的政府办事越来越正规了,不需要找人办事了,按程序办事就行。自己的手续齐全,找熟人也只是减少走一些弯路而已。所以,我还是建议你到劳动局去投诉该厂,大不了年后回来重新找工作,年后很多厂都缺人,只要有技术、有经验、不怕...

《有没有在钢化玻璃厂做过的?我找了个暑假工,在钢化玻璃厂,我想知道》
答:任何工种都有危险…按章操作就好啦。当然,做玻璃行业,三天两头割破手之类的算常事,不算危险…

《我在有机玻璃厂做称料工作的,车间每天弥漫着刺鼻的味道,请问这对身体...》
答:大多数有机物对人体都有一定的害处,对于年轻人来说尽量不要在这种地方待太久,对于还未生育过的人来说就更要注意了。

《请问我在玻璃厂上班的, 我是做打玻璃孔的工作,那个玻璃粉吸到身体里...》
答:当然有害拉。最好不要长时间做。

《我一个朋友在一个玻璃工艺品公司上班,据他说,玻璃渣经常会划破手,或到...》
答:我告诉你。如果划破手脚都没有事。记住玻璃没有毒。就算玻璃扎入手脚里。过段时间自己也会长出来

《今天到玻璃厂找工作,给我的工作是高温车间上班,进车间看了哈,温度应...》
答:如果有其他适合你的工作就不做这个了吧,冰火两重天的感觉我想你也不想去尝试,久了身体会受不了的

《重庆市正川玻璃有限公司怎么样?我是刚毕业的本科生,有在那上班的没...》
答:制度化管理较为严格,这也是目前工人主要集中在周边区县农村的原因之一。总之,如果你能吃苦,踏实肯干的话,离家不太远的话(公司一般一个月集中放假3-4天),在这个厂上班还是不错的,一年下来应该说比在其它沿海城市还好一些。另外说一句,该公司很多干部(包括厂长经别的)都是从一线工人出来的。

《《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我是在玻璃厂包装部里做班长的,想问有谁可以帮我...》
答:三、回顾过去,展望未来 对于过去的得与失,我会汲取有利的因素强化自己的工作潜力,把不利的因素在自己以后的工作中排除,一年的工作让我在成为一名合格的职工道路上不断前进,我相信透过我的努力和同事的合作,以及领导们的指导,我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员工,充分发挥我的社会潜力,也感谢领导给我这一个...

《关于我到信义玻璃工作半年多了,怎么一直不发劳保卡…》
答:这个你得去问你们公司的人资人事部了。

《我是一个玻璃厂老板,我们这个厂不需要学历,只要能吃苦就行,但是应聘...》
答:不是所有的大学生都是那样的,有很多大学生是努力而且能吃的了苦的人,,而且你自己经营玻璃厂如果做大了,,有很多订单万一需要有一定知识的人帮你解决一些问题而这不是有力气就能解决的此时大学生不就有用了吗,如果因为缺乏而因此丢掉订单损失的不还是你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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