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国有划拨土地征收标准 国有划拨土地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国有土地征收价格表如下: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法律分析:国有划拨土地被征收补偿范围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按被征收耕地的数量乘以每亩耕地年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按应安置人口数乘以每亩耕地年产值的6倍计算,应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被征收耕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数量计算。
(二)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备案的函》(广府函〔2014〕203号),本公告征地范围内的年产值按2240元/亩计算。
(三)青苗补偿费按征收公告发布时当季产值计算,其中大春为1344元/亩、小春896元/亩。
(四)经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确认并颁发了专业蔬菜队证书的村民(居民)小组,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按普通耕地补偿标准的185%计算。
(五)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广府函〔2012〕1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拆迁人员安置途径:无房屋拆迁。
八、补偿登记:(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配合征收部门或实施单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现场调查登记),并提供土地、山林、房屋等权属证书或其它权属证明材料,以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资料。
(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和征收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收土地上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除正常婚嫁和生育迁入的人口外一律不予安置。
征收部门:苍溪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实施单位:苍溪县云峰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