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制定的根本目的 下列关于罗马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①制定罗马法的根本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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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制定颁布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罗马法,狭义上说是罗马共和国及罗马帝国所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罗马法的系统推广历史开始于东罗马帝国时期,于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时期达到鼎盛。之后东罗马帝国自我封闭,西罗马帝国灭亡,欧洲大陆进入文化文明相对黑暗的中世纪,罗马法的主体一度失传超过600年之久。但是随着罗马法完整文献的出土和文艺复兴的思想,罗马法成为整个欧洲大陆各个势力争相研究和推广的对象。文艺复兴后的以古罗马法研究为基础而建立起的欧洲法律体系,也被称之为“公共法”(ius commune)或者“民法”(Civil Law),被视为整个欧洲文明共有的财富,以示与公元六世纪前的古典罗马法的区别。广义的罗马法可以包括民法的这一层含义.
罗马法是现今许多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所谓的“民法”就起源于罗马法。在欧洲的大陆法系国家以及南美洲的许多国家都因为法国民法典而与罗马法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适用普通法系统的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在如美国、澳大利亚、香港等较晚出现的政治区域,罗马法的影响比较小。但是在英国本土,罗马法虽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却是法庭历来不敢公开忽视的重要法理论据。英国苏格兰地区至今仍然是民法(罗马法)与普通法的混合体系。
罗马法的起源是著名的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49年)。在此之后,罗马法取得了很大的发展,经过数千年的历变,形成了今天许多国家的法律的基石。
例如,罗马法提出了契约和侵权行为的不同之处。而在此之前(如古代希腊法),契约的不履行被简单地视为一种侵权。另外,罗马法也提出了占有(一种事实状态:某人拥有某种物体)与所有权(一种权利:某人可以对物体做任何行为)的区别。还有,现代的契约概念就来源于罗马法中的合意规定。
罗马法分为本国国民所适用的“市民法”以及使用与外国人的“万民法”,后者就是现在的国际私法的起源。
罗马法反映出当时罗马帝国的现实。罗马执政官保证了法律能够适应一个迅速膨胀的帝国不断变化的需求。但是,这种变化仍然是在传统的价值体系下完成的。执政官并不重新修改法典,而是通过新的解释或者修订来解决新的问题。这种对传统的依赖以及对变动的怀疑态度正是罗马人的思维特点。
罗马法几乎完全不涉及行政法或者刑法等问题,同时也有大量关于宗教、奴隶制的不再对现今世界有用的材料。但是罗马法作为一个有超过两千年历史的体系,至今仍然影响几十个国家的几亿人口,毫无疑问是古典文明和人类文明最重要的成就之一。
维护统治阶级和奴隶主的利益
表面的维护民众的利益,骨子里却想为贵族服务。这部法律就是这样。但平民们还是很高兴,因为这部法律是市民斗争,贵族妥协的结果。
任何法的根本目的都是约束人的行为啊,但能否落实是一个问题
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
B 试题分析:罗马法从内容上看是维护私有财产为主要目的的,因此根本目的是维护奴隶制统治,维护的贵族的利益。所以①正确②错误。罗马法的一些基本的原则如陪审制度、被保护人制度等都源于罗马法。罗马法的推行有力地维系了帝国统治,因此③④正确。故选B点评:罗马法是历次考试的重点内容。罗马法以《十二铜表法》为开端,以《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作为完备阶段。此外,罗马法的影响也要准确的记忆。
权威回答:罗马法,狭义上说是罗马共和国及罗马帝国所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罗马法的系统推广历史开始于东罗马帝国时期,于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时期达到鼎盛。之后东罗马帝国自我封闭,西罗马帝国灭亡,欧洲大陆进入文化文明相对黑暗的中世纪,罗马法的主体一度失传超过600年之久。但是随着罗马法完整文献的出土和文艺复兴的思想,罗马法成为整个欧洲大陆各个势力争相研究和推广的对象。文艺复兴后的以古罗马法研究为基础而建立起的欧洲法律体系,也被称之为“公共法”(ius commune)或者“民法”(Civil Law),被视为整个欧洲文明共有的财富,以示与公元六世纪前的古典罗马法的区别。广义的罗马法可以包括民法的这一层含义.
罗马法是现今许多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所谓的“民法”就起源于罗马法。在欧洲的大陆法系国家以及南美洲的许多国家都因为法国民法典而与罗马法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适用普通法系统的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在如美国、澳大利亚、香港等较晚出现的政治区域,罗马法的影响比较小。但是在英国本土,罗马法虽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却是法庭历来不敢公开忽视的重要法理论据。英国苏格兰地区至今仍然是民法(罗马法)与普通法的混合体系。
罗马法的起源是著名的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49年)。在此之后,罗马法取得了很大的发展,经过数千年的历变,形成了今天许多国家的法律的基石。
例如,罗马法提出了契约和侵权行为的不同之处。而在此之前(如古代希腊法),契约的不履行被简单地视为一种侵权。另外,罗马法也提出了占有(一种事实状态:某人拥有某种物体)与所有权(一种权利:某人可以对物体做任何行为)的区别。还有,现代的契约概念就来源于罗马法中的合意规定。
罗马法分为本国国民所适用的“市民法”以及使用与外国人的“万民法”,后者就是现在的国际私法的起源。
罗马法反映出当时罗马帝国的现实。罗马执政官保证了法律能够适应一个迅速膨胀的帝国不断变化的需求。但是,这种变化仍然是在传统的价值体系下完成的。执政官并不重新修改法典,而是通过新的解释或者修订来解决新的问题。这种对传统的依赖以及对变动的怀疑态度正是罗马人的思维特点。
罗马法几乎完全不涉及行政法或者刑法等问题,同时也有大量关于宗教、奴隶制的不再对现今世界有用的材料。但是罗马法作为一个有超过两千年历史的体系,至今仍然影响几十个国家的几亿人口,毫无疑问是古典文明和人类文明最重要的成就之一。
维护统治阶级和奴隶主的利益
表面的维护民众的利益,骨子里却想为贵族服务。这部法律就是这样。但平民们还是很高兴,因为这部法律是市民斗争,贵族妥协的结果。
任何法的根本目的都是约束人的行为啊,但能否落实是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