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农村自留地被强征/侵占,我们该如何维权? 农民土地被强征怎么办上哪里去告
当农民的土地被强征的时候,就可以马上和当地县政府反应,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的话,就可以和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才具有征地权限,而市、县、乡等政府都是无权征地的。违法强征土地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被征收人遭受到非法强征土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权。法律分析在农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如果对土地进行强制征收的,征收行为是不合法的。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家里的土地被别人强占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到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对于强占土地者,承包者可以主张:1、腾退土地;2、赔偿损失第一,可以向乡政府或者县政府举报第二,可以拨打当地的县长热线或者市长热线第三,可以将此事透露给媒体
当农村自留地被侵占该怎么办?1、政府征收土地过程中发生侵占自留地的情况
对于当地政府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不按程序和规定执行的,可进行投诉。有合理诉求的,可通过法律渠道逐级反映解决。如果村民遇到强占土地行为,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如果相关部门漠视农民权益,对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职责。
2、开发商侵占农民自留地的情况
说是有侵占,那就是没有手续,那就要开发商出示相关的审批手续,与当地的国土局做好备案,召开相应的村民大会,将征地的证件出示。对原自留地的主人赔付土地出让金,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及就业补助等。要按国家的当前的标准补偿,然后才能开发,否则村民有权制止,要求县级以上的国土局处理。
3、个人之间发生的侵占自留地纠纷
国家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人和组织不得侵犯,别人侵占当事人的承包土地,是违法行为。首先,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通过协商解决,或与四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投诉,要求进行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如构成非法侵占,应停止侵占。
国家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人和组织不得侵犯,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农村的自留地应该属于农民自己所有,如果被强征用或侵占了。农民应该自主的进行维权。争取应得的权益或赔偿。可以去法院提起申诉。
当农村自留地被强征或者侵占,村民可通过法律渠道来逐级反映解决。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如果相关部门漠视农民权益,对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职责。
农村的自留地被强征或者侵占的时候
首先就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
如果还不能得到解决
那就去法院起诉对方
通过法律渠道逐级解决问题
最终农村自留地土地被征收后
农民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