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维持原判怎么申诉 中院的判决下来,维持原判,还能再申诉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民事判决,可以依法申请再审。若原审判决确有事实认定错误或法律适用错误情况,可以依法申请再审。但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于法律的适用享有监督权。作为当事人,也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如果是刑事判决,则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院的判决下来,维持原判,还能再申诉吗?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也就是一审后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有一次上诉机会,上诉以后启动二审程序,二审判决就是最后的结果。当事人如果对二审还不服,不能再提出上诉,如果有充分证据和理由,可以在二审判决下达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但是,再审属于“可以”申请而不是“应当”申请,当事人有权利申请再审,但是是否启动再审程序决定权在接受申请的法院。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或者原判决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情形出现,是应当在身的,如果没有这些情形,尽管当事人提出申请,也不会启动再审。所以说,是否启动再审,关键还是当事人是否能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二审判决有问题。
可以说,申请再审的,多数不会启动再审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的确冤,并且自己有证据支持,那么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也会对申诉进行复查,如果认为原判确有错误,会向法院提起抗诉。抗诉案件,自动进入再审程序。另外有一点必须清楚,申请再审和抗诉,不影响原判决的执行。
小结: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案子有问题,应当先静下心来,认真分析案子的情况,是否有新的证据,是否审判程序有问题,找到了问题,才可以有的放矢采取下一步措施。如果自己不服,但是有没什么证据和法律依据,那再申请再审或是抗诉,很可能没什么结果,建议你就不要浪费时间了。
1、中院维持原判申诉的步骤如下:
(1)对于作出二审终审判决不服的,只有依靠审判监督程序来维护合法权益;
(2)向原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检察院申诉,由检察院提起抗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一般民事申诉程序是什么
一般民事申诉程序如下:
1、申诉应当递交申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