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网 导航

大龄青年拆迁补偿政策? 国家对大龄未婚拆迁有什么优惠政策?

作者&投稿:之残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龄青年拆迁安置~

拆迁法律法规中,没有对大龄青年特殊照顾的规定。拆迁只是对物权进行补偿,而不是对个人进行补偿。
大龄青年安置房是指改造区域内按人头补配的福利性住宅,在拆迁方案中的一小部分,这种房子指向的对象是集体内年龄够二十八周岁未婚青年,实际当宅基地一样的配发,只是因为区域改造以后就没有宅基地,所以做为补偿的房产。
集体外人购买将来有过不了户的风险,或对方违约风险,此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扩展资料:
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拆迁安置

没有这方面的政策。
国家也不鼓励晚婚晚育,所以,大龄青年并不是优抚的对象,国家没必要出台这样的优惠政策。
如果有这方面的政策,大龄青年将比现在还多。

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拆迁农村房屋的,没有补偿年限的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到安徽, 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费标准,省人民政府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考虑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授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考虑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成新等因素,制定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报省政府备案后执行。各地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时,对于大年青年增加一个安置人口。比如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妇增加1个安置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大龄未婚青年(男满24周岁、女满22周岁)增加1个安置人口;独生子女与大龄未婚青年不重复享受。”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地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地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三十七条 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费标准:
  (一)被征用耕地上的青苗,按照当季作物的产值补偿;多年生作物,按照其年产值补偿;无青苗的,不予补偿。
  (二)鱼苗放养2年以上的,不予补偿;不足2年的,按照放养鱼苗费的3至4倍补偿。
  (三)用材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主干平均胸径大于20厘米的,按照其实有材积价值的10%至20%补偿;主干平均胸径5至20厘米的,按照其实有材积价值的60%至80%补偿。
  (四)苗圃苗木、经济林、薪炭林按照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2倍补偿;尚无产值的,按实际造林投资2倍补偿。幼龄林、新造林按实际投资2倍补偿。
(五)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3]77号)
 
关于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考虑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授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考虑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成新等因素,尽快制定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报省政府备案后执行。

你好,房屋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没有此方面的特别规定。

《大龄青年拆迁补偿政策几岁》
答:2. 补偿内容通常包括对被拆除房屋建筑价值的补偿以及对被拆迁人的激励性补偿。在获得这些补偿后,权利人可以依法对补偿款进行分割。3. 大龄青年安置房是指在改造区域内,按照人口数量分配的福利性住宅,这部分住宅是拆迁方案中的一部分。这类住房主要面向集体内年龄达到二十八周岁且未婚的青年,实际上相当于...

《大龄青年拆迁补偿政策几岁》
答:大龄青年安置房是指改造区域内按人头补配的福利性住宅,在拆迁方案中的一小部分,这种房子指向的对象是集体内年龄够二十八周岁未婚青年,实际当宅基地一样的配发,只是因为区域改造以后就没有宅基地,所以做为补偿的房产。法律依据:《关于印发临泉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大龄青年拆迁补偿政策?》
答:(一)被征用耕地上的青苗,按照当季作物的产值补偿;多年生作物,按照其年产值补偿;无青苗的,不予补偿。(二)鱼苗放养2年以上的,不予补偿;不足2年的,按照放养鱼苗费的3至4倍补偿。(三)用材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主干平均胸径大于20厘米的,按照其实有材积价值的10%至20%补偿;主干平均胸...

《拆迁大龄青年政策》
答: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农村拆迁大龄青年补助房政策》
答:法律分析:拆迁法律法规中,没有对大龄青年特殊照顾的规定。拆迁只是对物权进行补偿,而不是对个人进行补偿。大龄青年安置房是指改造区域内按人头补配的福利性住宅,在拆迁方案中的一小部分,这种房子指向的对象是集体内年龄够二十八周岁未婚青年,实际当宅基地一样的配发,只是因为区域改造以后就没有宅基地...

《大龄青年在拆迁中有优惠吗》
答:法律分析:各地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时,对于大年青年增加一个安置人口。比如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妇增加1个安置人口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大龄未婚青年(男满24周岁、女满22周岁)增加1个安置人口生子女与大龄未婚青年不重复享受。法律依据:...

《上海拆迁大龄青年补偿标准2022年》
答: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

《上海动迁大龄青年政策有何规定》
答:对物权进行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上海动迁大龄青年政策有对物权进行补偿规定,上海,简称“沪”,别称“申”,是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和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城市,是首批沿海开放城市。

《长丰县拆迁大龄青年有优惠政策吗》
答:没有。根据查询长丰县人民政府信息显示,长丰县大龄青年在拆迁中没有优惠,拆迁是对物权进行补偿,而非对个人进行补偿。

《合肥大龄青年拆迁的年龄是多大补偿政策几岁》
答:男满24周岁、女满22周岁。根据《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西产城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及206国道改建综合整治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肥政〔2013〕114号)规定,截止征迁公告发布之日(2013年9月29日),年满24周岁的未婚男性和年满22周岁的未婚女性可享受“大龄青年安置政策”。

   

返回顶部
本页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若有相关事宜请照下面的电邮联系
感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