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体重身高不能超过多少
作者&投稿:牢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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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男性应征公民的体重不应超过标准体重的25%,也不应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应征公民的体重则不应超过标准体重的15%,也不应低于标准体重的15%。这样的标准被认为是合格的。
2. 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公斤)=身长(厘米)- 110。
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之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为应征公民。
4. 第十四条规定,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如果符合服现役的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将被征集服现役。
2. 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公斤)=身长(厘米)- 110。
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之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为应征公民。
4. 第十四条规定,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如果符合服现役的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将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