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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职工安置工作实施意见》原文 哈尔滨法律援助电话

作者&投稿:谢史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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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集体企业改革职工安置工作实施意见解析

  职工可领取经济补偿金
  《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职工安置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对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未与改制存续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本企业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哈市市区属企业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实发468元,其余额用于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费。县(市)属企业经济补偿金计算最低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

  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以审批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或清算方案之日为截止年限。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由于职工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在计算补偿金时扣除。

  ●解除劳动关系前要为职工补缴老保

  《意见》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领取经济补偿金后,还可按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包括企业应为职工缴纳的和应代扣职工应缴纳的),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要全额补缴。

  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经认定已无生产经营能力、确实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其已退休人员不再纳入基本养老统筹范围,可根据哈社保办发【2005】46号文件规定,由民政部门按企业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费。没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可根据哈劳社发【2005】44号文件规定,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已参加养老保险的破产、关闭和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委托哈市企业职工托管服务中心管理,有关费用可参照《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国有改制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处理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意见(暂行)》(哈发【2004】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改革前应为职工办医保

  《意见》规定,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厂办大集体改制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的处理,按照《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哈尔滨市困难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试行)》文件执行。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应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月内按原参保模式办理医疗保险接续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应一次性缴足所差合计年限的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医疗待遇。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了提前退休的参保人员,应按照本人退休前的缴费标准,缴足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医疗保险费;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须再补齐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此外,哈市市级统筹范围内,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厂办大集体改制企业,应在改制前为其在职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国有大集体和厂办大集体改革有什么区别》
答:而厂办大集体改革则是指对由国有企业兴办、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而组建,主要向主办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照章纳税,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进行的改革。其改革目标在于减轻主办国有企业的负担,激发大集体企业的市场活力,促进其发展壮大。...

《“厂办大集体”改革是什么意思?》
答:厂办大集体是指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青和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由主办企业委派人员或领导参与生产经营并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上市公司拖欠职工养老保险五年一个多亿》
答: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一些国有企业为安置回城知青和职工子女就业,兴办了一批附属集体企业(简称厂办大集体),主要面向主办国企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随着国企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厂办大集体因机制不活、人员富余、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大量停产,大批职工下岗。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应和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经济补偿...

《2019年厂办大集体改制,单位没给职工交失业险咋办?》
答:那这个除了你找劳动仲裁部门投诉你原来的厂子。让他们去给你补交相应的保险。或者去法院积极起诉。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

《厂办大集体的改革面临的难题》
答:(二)职工安置比较困难。厂办大集体企业的职工安置主要涉及三个问题:一是职工的补偿,二是职工的社会保障,三是下岗职工再就业。其中,职工的补偿问题比较突出。参照国企改革的有关政策,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要切实理顺劳动关系,对职工身份进行置换并给予相应的补偿。这就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职工补偿范围和...

《国有大集体和厂办大集体改革有什么区别》
答:国有大集体改革主要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而厂办大集体改革主要针对厂办集体企业。然而,两者改革的目标都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在改革措施方面,两者有很多相似之处,包括股份制改革、公司制改革、优化企业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等。

《关于大集体改制的文件》
答:法律分析:《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从2011年开始用3—5年的时间,通过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合法权益得到...

《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
答:国务院办公厅于2011年发布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解决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国有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所面临的产权不清、机制不活等问题。改革的目标是在3-5年内,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独立的市场实体,保障职工权益。基本原则包括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

《国营企业职工跟大集体企业职工有区别吗?如果有,有什么区别?》
答:所以国营职工退休时在国家养老制度改革前的工龄视同缴费。 依照我国宪法,集体企业的资产不是国家的,它的资产所有权归企业全体职工共同所有,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从1982年以后,国家对工商业企业实施了利税改革,不论国营企业还是集体企业都要按规向政府纳税,所以国家在养老制度改革中也把集体企业职工改革前的...

《黑龙江省厂办大集体是什么意思》
答:按照我的理解,厂办大集体是为解决长内职工家属就业而举办的企业,一般办理的时候性质确定为“集体”,而职工往往未经劳动部门批准招用,所以其职工在92年6月前的工龄不能视作缴费年限。因此在企业解散时比较尴尬,各地处理不尽相同,要看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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