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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哪些?

作者&投稿:傅奚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物权法》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违约金、主债权等,但是具体的担保范围时可以在确定担保人之后,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就是说只要能够协商一致,与法律条文之中规定的担保范围不一致也是可以的。

一、物权法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哪些?
      《物权法》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与《民法典》(2021.01.01生效)之中的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是一只的,由于《物权法》会失效,故此直接看一下《民法典》之中的内容。
      1、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等内容。具体的规定的担保范围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后确定。
      2、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
      1、主债权
      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主债权是相对于利息和其他附随债权而言.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而产生的附随债权。
      2、利息
      利息指实现担保物权时主债权所应产生的一切收益。一般来说,金钱债权都有利息,因此其当然也在担保范围内。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约定,但当事人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
      3、违约金
      违约金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担保行为中,只有因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履行债务时,违约金才可叭纳入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此外,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所必在计算担保范围时,违约金应当以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最终确定的数额为准。
      4、损害赔偿金
      损害赔偿金指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合同或者因其他行为给债权人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而给付的赔偿额。损害赔偿金的范围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应按照完全赔偿原则确定具体赔偿数额。赔偿全部损失,既包括赔偿现实损失,也包括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现实损失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可得利益损失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可得利益范围的确定需要坚持客观的原则,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确定担保范围中“损害赔偿金”的数额时,也应当遵守这个原则。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都具有代替给付的性质。如果不将它们纳入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就有可能纵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对债权人的保护是不够的。
      5、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
      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指债权人在占有担保财产期间因履行善良保管义务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在担保期间,质权人和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担保财产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保管的费用由质权人或者留置权负担,相反,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担保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的目的是为了向债权人担保自己履行债务.保管费用应当由债务人或者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否则不利于担保活动的进行,也不利于确保债权的实现。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只有在质押和留置中,“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才被纳人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在抵押中,抵押财产由抵押人自己保管,所以保管抵押财产的费用已由抵押人自己承担,自然也就不应纳入担保范围。
      6、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指担保物权人在实现担保物权过程中所花费的各种实际费用,如对担保财产的评估费用、拍卖或者变卖担保财产的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变卖或者拍卖的费用等。之所以将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纳入法定担保债权的范围,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是由于债务人不及时履行债务导致的,这些费用理应由债务人承担,否则不利于保护担保物权人的利益。当然,担保物权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现担保物权,所花的费用也应当合理,对不合理的费用不应当纳入担保的范围。
      设立担保物权是一种很好的保障债权的方式,在建立民事关系时,我国法律采取的是意思自治原则,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也是适用于这个原则的,所以除了以上法律规范之中规定的担保范围之外,债权人还有其他的要求,有可以在设立债权时提出。

《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包括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1、主债权。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法定利息是指双方没有先对...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下属于担保物权的包括( )。》
答:【答案】:A, B, E 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赔的权利

《担保物权的有哪些》
答:三.留置权 留置权多存在于特定的业务关系中,例如,当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时,若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留置该动产并有权进行处置以实现其债权。留置权往往出现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等场景中。其特点是与合同关系紧密相关,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质。担保物权是物权法中的重要内容,...

《担保物权有哪些特殊的特征!》
答:我国物权法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

《担保物权有哪些》
答:例如维修工人因未收到维修费用而留置其维修的机械设备。担保物权是物权法中的重要概念,以上三种担保物权在经济社会中广泛应用。它们在保障债权人权益、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不同类型的担保物权可以根据具体的交易需求和法律规定进行选择和应用。

《担保范围能不能包括行为》
答: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于担保责任范围约定不明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权承担责任,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物权法》第173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
答:物权法定,有两层含义:一是物权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能自由创设物权;二是违背物权法定原则,所设“物权”没有法律效力。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具体而言,一是设立哪些物权的种类,只能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不能创立。物权的大的种类分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中还可分为土地...

《物权法草案中的担保物权包括哪些具体类型?》
答:在法律的宏大框架中,担保物权犹如一道坚实的保障网,为债务关系的稳定提供了关键支持。它源于物权法草案,旨在确保债务人或第三人通过财产设定抵押,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当债务人未能履行义务,债权人便有权优先从这些财产中获得补偿,这就是担保物权的核心要义。具体而言,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最高额担保的范围包括利息与罚息吗?》
答: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3、当然,如果当事人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约定不包括利息、罚息的,按约定处理。《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物权是什么意思?清偿顺序如何规定?》
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有权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一)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二)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 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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