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企业分立是否要交土地增值税
作者&投稿:真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们公司拟分立为两个公司,并将原公司房地产变更到分立后的,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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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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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通知所称不改变原企业投资主体、投资主体相同,是指企业改制重组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九、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财税〔2018〕57号文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但前提是投资主体相同。
如:A企业分立为B、C两个企业,A企业原有两个出资人,出资比例分别为甲公司70%、乙公司30%,分立后B、C企业的出资人仍然为甲公司和乙公司,但是出资比例调整为甲公司90%、乙公司10%,那么A企业将房地产变更到B、C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如分立后B、C企业除了原来的甲公司、乙公司两个出资人外,还新增了出资人丙公司,那么A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到B、C企业,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立将原企业土地、房屋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三、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七、企业按本通知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房产、国有土地权证、价值证明等书面材料。
八、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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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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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通知所称不改变原企业投资主体、投资主体相同,是指企业改制重组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九、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企业合并,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答:这个暂时是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这是经济法基础上的知识,你可以查一下相关的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