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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是什么?

作者&投稿:丁红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民诉管辖原则~

民事管辖权的原则主要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定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进行管辖,上下级之间的管辖也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管辖。一、民事诉讼管辖有哪几种1、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协议管辖。2、裁定管辖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 和管辖权转移。二、民事诉讼中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民事诉讼程序步骤是:1、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2、要有明确的被告,被告要正确;3、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4、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一、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 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应当以有利于当事人行使诉权为出发点,采用就近诉讼的原则,为当事人起诉、应诉提供方便,避免当事人因涉及诉讼造成过重的负担,浪费人力、物力,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按照这一原则,《 民事诉讼法 》根据法院的辖区与当事人的隶属关系以及各类案件的特点,确定了对不同案件的管辖。例如《民事诉讼法》对 级别管辖 的规定,绝大部分第 一审 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这是民事诉讼确定管辖的重要原则,是保 证人 民法院及时审理民事案件,提高办案效率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首先应当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然后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的解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及时、全面地了解案情,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和收集 证据 。这就要求在确定案件的管辖时,应从客观实际出发,考虑到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案件的需要,以利于人民法院顺利地完成其审判任务。 三、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这是《民事诉讼法》保障案件审判质量的重要原则。《民事诉讼法》在确定管辖时,根据各级人民法院职权范围和各类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分别确定了案件的管辖。例如,为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干扰,规定了对 合同纠纷 的 协议管辖 ;为便于排除和避免某些行政干预因素和基层人民法院的业务素质及设备条件,规定了管辖权的转移和 指定管辖 ,并适当地提高了某类案件的审级,以利于人民法院的公正审判。 四、兼顾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均衡负担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的职权和分工不同。基层人民法院最接近当事人,为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提供了方便条件。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第一审民事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高级人民法院不仅依法要审理部分第一审民事案件,而且还要审理上诉( 二审 案件),并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和业务指导,因而不宜过多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是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能是监督和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制定有关文件和司法解释,总结和推广审判经验,从而保证整个人民法院的审判质量,因此更不宜多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五、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为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及时、正确的行使审判权,在立法上应采用明确、具体规定的形式确定管辖,这对于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都一目了然,不因管辖不明发生争议,有利于及时行使审判权和诉权。但是,客观现实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而法律则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可能以偏概全,朝立暮改。因此,在确定管辖时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发展变化的审判实践的需要。 六、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 这是针对涉外民事案件确定管辖的原则,也是独立主权国家司法原则。在涉外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行使的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时,应当着眼于尽量扩大我国人民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管辖的范围;从而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人民的重大经济利益。 七、管辖恒定原则 管辖恒定,是指确定案件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管辖主要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是民事案件得以公正审判的重要保障,包括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法院行使审判权、确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管辖恒定原则等。对当事人提出的民事诉讼确定好管辖法院,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法律解析:

1.属地 管辖 原则,又称为领土管辖原则或地域管辖原则,是指采用一些与地域有关的标志来确定法院对国际民事案件的 管辖权 ,如以当事人的住所、居所、营业所、被告财产所在地、 诉讼 原因发生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等在本国境内为行使管辖的依据。属地管辖原则是主权国家所享有的属地优越权在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方面的体现。 2.属人管辖原则,是指根据当事人的国籍来确定管辖权,例如有些国家规定,只要当事人一方具有本国国籍,本国法院就具有管辖权。该原则是主权国家所享有的属人优越权在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方面的体现。 3. 协议管辖 原则,又称为合意管辖原则,是指根据当事人共同选择管辖法院的协议来确定管辖权,即当事人合意选择处理其争议的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目前各国一般都承认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协议的效力,但对当事人的选择有不同程度的限制,如当事人的协议不得违反本国有关专属管辖和 级别管辖 的规定。 4.专属管辖原则,是指一国主张其法院对某些国际民事案件具有独占的或排他的管辖权,不承认其他国家法院对这些案件的管辖权。各国民事诉讼立法一般将关于不动产、身份、 婚姻家庭 、 继承 方面的案件列入专属管辖的范围,但具体规定差异很大。 5.平行管辖原则,又称为选择管辖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在主张自己对某些案件有管辖权的同时,并不否认其他国家法院对这些案件行使管辖权。 在实践中,各国对于管辖权的确定并不是仅仅依据其中某一个原则。一般来说,各国主要是依据属地或属人原则,同时采用平行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等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答: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直接关系到维护国家主权的问题,因此,各国都对管辖权极为关注。同时,由于各国所强调的管辖联系因素不同,就形成了不同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1、属地管辖原则。即在涉外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的住所、财产、诉讼标的物、产争议的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其中有一个...

《在确立国际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方面,各国主要采取的原则》
答:法律主观:根据争议性质的不同,法院管辖权也是不同的。提问者可以参照以下规定确定法院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

《民事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
答: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关键法则与应用在复杂的法律战局中,资深律师的制胜策略往往隐藏在看似琐碎的管辖问题上。管辖,无疑是每个案件背后决定胜负的重要环节。那么,究竟什么是管辖?它在案件中的角色又如何界定?管辖,是司法权的划分与分工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权限和职责划分,简单来说,就是确定哪一方的...

《民事诉讼管辖原则》
答:《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地域管辖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6、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

《民诉管辖原则》
答:民事管辖权的原则主要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定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进行管辖,上下级之间的管辖也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管辖。一、民事诉讼管辖有哪几种1、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协议...

《确定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原则有》
答:法律主观: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 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说明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都是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只是在本法另有规定时除外。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级别管辖几个问题的批复》确定了管辖恒定的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1、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

《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
答: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什么原则 一、原则规定—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使用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实施原告就被告的理由一方面在于抑制原告滥诉,是被告免受原告不当诉讼的侵扰;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人民法院传唤被告参与诉讼,对诉讼标的物进行保全和勘验,有利于判决的执行。 民诉法...

《简述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答:首先是属地管辖权原则,指的是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行使管辖权的连结因素而形成的原则。该原则主张以有关涉外民事案件中的案件事实和当事人双方与有关国家的地域联系作为确定法院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标准。属地原则是国家主权原则,特别是国家领土主权原则在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问题...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四项原则是什么?》
答:四、协议管辖原则 协议管辖原则是指允许当事人合意选择确定内国或者国外的管辖法院,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协议管辖原则是目前国际民事诉讼中普遍采用的一项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也确认了协议管辖原则。 以上就是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四项原则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了...

《民事诉讼管辖管辖恒定》
答:而不同类型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农业承包合同等)会有具体的规定。最高院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纠纷,如证券回购合同、经济合同等,都制定了详细的履行地判定规则。总的来说,民事诉讼的管辖恒定原则旨在确保诉讼过程的稳定性和效率,通过明确的管辖规则,减少了诉讼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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