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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中有关问题处理的通知》内容?

作者&投稿:徒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南宁政府早餐怎么在南宁开~

在南宁,有一种很方便而且又很实惠的流动早餐。这种早餐在南宁市街头随处可见,就在我住的地方到公司不到15分钟的路程,就有4个早餐点。这种早餐就是南宁市政府工程的阳光早餐。阳光早餐”工程是南宁市政府2003年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自2003年8月1日出现在邕城街头以来,得到了市民的普遍认可和青睐。
阳光早餐是南宁市政府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为什么说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呢?因为阳光早餐就是由政府牵头,为下岗工人实施在就业的一项顺民意的工程。阳光早餐点其实很简单,就是一辆推车,推车里装满了馒头、包子、面包、豆浆等早餐食品。再加一把太阳伞。虽说简单,但也五脏具全。

当然,这些阳光早餐点就是给下岗待业的工人当“老板”。而在南宁市有上千个这样的阳光早餐点,当然具体是多少个我也没去数,反正只要你去上班的路上,还是在你公司、单位的楼下,肯定会有这么一个摊位来解决你肚子饿,但却又没时间吃早餐的问题。这样一来,既解决了下岗工人的再就业问题,同样还方便了市民。两全其美,何乐不为?所以说它是一个“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名副其实。

阳光早餐的样品不少,有包子、馒头、豆奶、牛奶等,而且买的市民也非常多。都是些上班族具多。特别是在南宁市五象广场这一带,阳光早餐的生意也很火暴。那里附近就有10几个阳光早餐点,生意都很好。一般都是在9点半左右,一车的早餐就基本卖完。

我就是南宁人,市政府形象我认为一般,我真搞不懂他们一天到晚在干什么,反正我居住的环境比较糟。如果你来南宁,你可以自己去查查,因为以上只供你参考。

发布日期:2002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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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市人民政府对截至2001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164件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

附: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
1、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南府发〔1984〕72号)
2、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营业性桌球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南府发〔1984〕73号)
3、南宁市农业税实行超收分成试行办法(南府发〔1985〕51号)
4、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名不副实的企业名称和换发全市工商企业营业执照问题的报告》的通知(南府发〔1985〕61号)
5、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占用耕地建房的紧急通知(南府发〔1986〕12号)
6、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关于加强基本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86〕70号)
7、南宁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南府发〔1986〕80号)
8、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南宁市电信局《关于请求采取措施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请示》的通知(南府发〔1986〕98号)
9、南宁市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试行办法(南府发〔1987〕10号)
10、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南宁市城市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87〕116号)
11、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金贸办《关于国营商业和供销企业实行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南府发〔1987〕129号)
12、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燃放烟花炮竹的通知(南府发〔1988〕10号)
13、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南宁市城市建设局《关于对过往邕江二桥的车辆收取通行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府发〔1988〕86号)
14、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安会、经委、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南宁保险分公司联合拟定的《关于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和船舶损失法定保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88〕122号)
15、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实行眼镜卫生质量监督管理的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89〕2号)
16、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局关于《南宁市公路货运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南府发〔1989〕87号)
17、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土地管理局、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土地登记发证收费标准的请示》的通知(南府发〔1989〕88号)
18、南宁市企业经济利益分配的试行办法(南府发〔1989〕102号)
19、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标准计量局《关于按期完成向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过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0〕18号)
20、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治理运输市场若干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91〕28号)
21、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试行规定》的通知(南府发〔1991〕61号)
22、南宁市人民政府转发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对南宁市高层建筑工程征收消防经费的请示》的通知(南府发〔1991〕63号)
23、南宁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南府发〔1991〕113号)
2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治安联防总指挥部关于从企事业单位选派职工参加治安联防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南府办〔1992〕85号)
25、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从社会福利企业减免的税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集中使用的通知(南府办〔1992〕78号)
26、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委关于《望仙坡、南湖、葛麻小区综合开发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2〕33号)
27、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市供水建设基金的通知(南府发〔1992〕118号)
28、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拆除占用马路、人行道搭建的周转房的通知(南府办〔1992〕36号)
29、南宁市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和房地产暂行办法(南府发〔1992〕67号)
30、南宁市股份制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南府发〔1992〕115号)
31、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公交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通知(南府发〔1992〕15号)
32、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工作的通知(南府发〔1992〕17号)
3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我市燃汽轮机发电综合附加费覆盖面的通知(南府发〔1992〕117号)
3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我市中小学办学条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发〔1992〕83号)
35、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义务教育达标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发行教育募捐券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2〕119号)
36、南宁市建筑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办法(南府发〔1992〕80号)
37、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工商局关于支持国营工商企业搞好生产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2〕48号)
38、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社会审计工作的通知(南府发〔1992〕106号)
39、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对放开经营试点企业放宽企业价格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2〕47号)
40、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房产部门非住宅租金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2〕60号)
41、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对放开经营试点企业放宽劳动用工权、内部分配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2〕46号)
42、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肉食补贴政策的通知(南府发〔1992〕54号)
4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我市民用煤价格补贴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2〕57号)
4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财政局、市城管办关于《南宁市城市管理办案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1992〕46号)
45、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资(奖金)发放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2〕109号)
46、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商业流通“四放开”改革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四放开”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的报告》的通知(南府办〔1992〕87号)
47、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金贸办公室关于建立南宁市专业商业街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2〕89号)
48、南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南府发〔1992〕102号)
49、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南府发〔1992〕36号)
50、南宁市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若干规定(南府发〔1992〕78号)
51、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政办〔1992〕122号文件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2〕122号)
52、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强化养老保险基金收缴工作保障退休职工生活的报告》的通知(南府办〔1993〕87号)
53、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南宁市国有企业固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3〕83号)
5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自主选择经营方式的通知(南府发〔1993〕34号)
55、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产局关于外商、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区内、外单位、公民在我市购买商品房申办所有权证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3〕64号)
56、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城市燃气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南府办〔1993〕72号)
57、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制试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办〔1993〕33号)
58、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当前房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对一些亟待解决问题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3〕78号)
59、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银行承办房改金融业务的通知(南府发〔1993〕67号)
60、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南府办〔1993〕104号)
61、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通知(南府发〔1993〕11号)
62、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南宁市城区公费医疗实行分级管理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3〕35号)
63、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快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发〔1993〕17号)
6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粮食购销价格放开的通知(南府发〔1993〕38号)
65、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旅游局《关于全市旅游行业实行归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3〕3号)
66、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土地局《关于执行琅东综合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3〕5号)
67、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关于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报告的通知(南府发〔1993〕9号)
68、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南宁市金融若干问题的通知(南府办〔1993〕28号)
69、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城建局《关于对上门收运垃圾经营统一管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南府办〔1993〕69号)
70、南宁市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南府发〔1994〕61号)
71、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审计局关于改革企业审计办法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4〕49号)
72、南宁市进一步推进横向经济联合的若干规定(南府发〔1994〕62号)
73、南宁市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办法(南府发〔1994〕42号)
74、南宁市新型液体燃料生产和经营管理办法(南府发〔1994〕140号)
75、南宁市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发〔1994〕106号)
76、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的通知(南府发〔1994〕113号)
77、南宁市进一步搞好房地产开发的若干规定(南府发〔1994〕70号)
78、市人民政府关于简化办理建设项目收费手续的通知(南府发〔1994〕115号)
79、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国有土地临时基准地价的通知(南府发〔1994〕129号)
80、首府南宁住房资金管理与使用暂行规定(南府办〔1994〕26号)
81、南宁市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暂行办法(南府发〔1994〕44号)
82、南宁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南府发〔1994〕47号)
8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餐饮具卫生消毒管理的通知(南府办〔1994〕57号)
84、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实施细则(南府发〔1994〕39号)
85、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在南宁住宿的外来人员征收副食品基地建设基金的通知(南府发〔1994〕121号)
86、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品市场建设步伐的决定(南府发〔1995〕75号)
87、南宁市国有住房出售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南府发〔1995〕72号)
88、关于成片旧区改建项目办理优惠政策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5〕123号)
89、南宁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发〔1995〕126号)
90、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占用道路及人行道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的通知(南府办〔1995〕33号)
91、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5〕50号)
92、南宁市建设项目收取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暂行规定(南府发〔1995〕110号)
93、南宁市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若干规定(南府发〔1995〕2号)
9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自治区用经济手段加强控制首府摩托车入户的通知(南府办〔1996〕56号)
95、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以土地补偿投资建设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6〕16号)
96、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征收城市供水建设基金的通知(南府发〔1996〕38号)
97、市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展建设项目用地清理工作批复的通知(南府发〔1996〕87号)
98、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南府发〔1996〕161号)
99、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暂不提高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府办〔1996〕158号)
100、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西乡塘大道加强综合管理的通告(南府字〔1996〕9号)
101、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挖掘城市道路管理的通告(南府字〔1996〕10号)
102、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取1995年度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收益金的通知(南府发〔1996〕36号)
10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湖区琅西片地使用权划拨、出让有关问题的决定(南府发〔1996〕60号)
104、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申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只能由市规划管理局审批的通知(南府发〔1996〕91号)
105、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集体企业中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的通告(南府字〔1996〕5号)
106、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地方资金运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6〕56号)
107、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6〕66号)
108、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制度》的通知(南府发〔1996〕84号)
109、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定向口粮销售价格的通知(南府发〔1996〕88号)
110、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我市连锁商业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96〕92号)
111、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企业增资减债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6〕151号)
112、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灭蝇达标活动实施方案》和《南宁市灭蝇达标活动技术方案》的通知(南府发〔1996〕80号)
113、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企业管理、做好工商登记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6〕7号)
11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西瓜市场管理的通告(南府字〔1996〕6号)
115、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生猪、牛集中屠宰及肉类经营管理的通告(南府字〔1996〕8号)
116、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民用煤市场的通告(南府字〔1996〕12号)
117、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原料蔗砍运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府发〔1996〕159号)
118、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收邕江防洪大堤工程修建维护费的通知(南府发〔1996〕70号)
119、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6〕163号)
120、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6〕164号)
121、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粮食部门实行两线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发〔1996〕96号)
122、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7〕114号)
123、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7〕146号)
12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再就业与帮困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7〕82号)
125、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我市破产国有企业和特困企业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7〕83号)
126、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南府发〔1997〕164号)
127、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有关费用收取标准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97〕103号)
128、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防洪保安费的通告(南府字〔1997〕4号)
129、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应依法缴纳营业税的通知(南府发〔1997〕47号)
130、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商业银行扶贫贷款投放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府发〔1997〕148号)
131、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南宁市严禁贩运销售旱濑的紧急通知(南府发〔1997〕14号)
132、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西瓜市场管理的通告(南府字〔1997〕6号)
13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饲料、兽药、禽苗行业管理的通告(南府字〔1997〕12号)
134、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土地局关于加强改制企业土地资产管理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7〕89号)
135、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中有关问题处理的通知(南府发〔1997〕129号)
136、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中有关问题处理的补充通知(南府发〔1997〕150号)
137、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对我市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的通告(南府字〔1997〕9号)
138、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改办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7〕133号)
139、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设局关于我市部分市区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7〕9号)
140、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管道燃气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7〕23号)
141、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通知(南府发〔1997〕67号)
142、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97〕121号)
14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南湖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97〕141号)
14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朝阳路、江南路人行道护栏及各式广告灯箱的通告(南府字〔1997〕8号)
145、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老旧汽车更新改造领导小组贯彻自治区七部门《关于整顿老旧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的通告》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7〕73号)
146、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通知(南府发〔1997〕92号)
147、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1997—2000年南宁市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的通知(南府发〔1997〕31号)
148、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由有关行政机关委托南宁市城市综合管理监察总队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南府发〔1997〕157号)
149、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工会、体改委关于《南宁市职工持股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7〕40号)
150、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管理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98〕10号)
151、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全市小煤矿生产秩序确保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南府发〔1998〕89号)
152、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个体私营企业人员申请入户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8〕117号)
153、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统一征收管理的通知(南府发〔1998〕64号)
15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直管公房出售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8〕76号)
155、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率的通知(南府发〔1998〕79号)
156、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市计委关于我市建设项目优先采用本市工业产品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9〕8号)
157、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完成或超额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计划目标奖励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9〕75号)
158、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南府办〔2000〕24号)
16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关于南宁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办〔1999〕127号)
161、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直管商用公房售买补充规定》的通知(南府发〔2000〕29号)
162、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郊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南府发〔2001〕115号)
16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医药管理局关于《南宁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流通领域)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00〕91号)
16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我市全面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征缴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01〕157号)

《中国 三级行政区划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中国行政区划分为省、县、乡三级,详细实行如下原则:(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

《雁江经济建设》
答:雁江镇的经济建设呈现出稳健发展的态势。2006年的数据显示,农业总产值达到了8495万元,财政收入为72.3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025元。这一年,雁江镇荣获了“南宁市2006年度乡镇经济发展进步奖”和“先进单位”的荣誉,显示了其在经济领域中的优异表现。农业方面,雁江镇实现了农林牧渔业的全面发展,盛产...

《雁江基本概况》
答:雁江区,这座坐落在四川盆地核心的绿色腹地,以其优美的自然风光和肥沃的土地吸引着人们的目光。这片1633平方千米的土地上,居住着108万常住人口,其中城区非农人口超过40万,邮政编码为641300。政府位于政府西路的区人民政府,是名副其实的天府粮仓和鱼米之乡,也是绿色生态的代表。地处成渝交通动脉,雁江区...

《中国地级市有多少》
答:1959年9月17日,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的决定》,对市管县体制作出了法律上的规定,直接推动了市管县体制的发展。1960年,全国已有52个市领导243个县,约占全国县建制总数的八分之一。这次市管县体制产生的契机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缺乏...

《雁江乡镇概况》
答:雁江镇位于广西隆安县西北部,地理上与南宁市相距105公里,距离隆安县城17公里,西北方向则与平果县城相距17公里。这个小镇的形状呈长方形,东西长约18公里,南北宽约9公里,总面积达到了115.54平方公里。历史上,雁江镇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被誉为隆安县的著名商业中心,因其与大城市的相似性,曾获得...

《从横县把户口转来南宁市需要什么条件》
答:首先你是什么原因要转,升学还是进入国企。事业单位,还是买房入户要是是上面的这些,那你们单位有户籍保管,问下保卫科是哪个在管让他去办理。要是不是上面的3种的话,那你的是非农还是农业户口,你是要单独成户,还是要挂在老公还是亲戚的户口下,然后要请老公还是亲戚的单位或者街道写证明,证明你们...

《雁江自然资源》
答:雁江地理位置独特,坐落在丘陵之中,气候温和湿润,为农业和林业的发展提供了理想的条件。境内福颜、红良、雁江三个村落位于右江河谷的冲积平原,而其他区域则以丘陵为主。总面积中,耕地分布广泛,共计24760亩,其中水田占15123亩,旱地则有9637亩。右江以西的七个村落地势相对平缓,种植的作物以水稻、...

《雁江自然资源》
答:雁江区自然资源丰富,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土壤肥沃,雨量充足,气候温暖,无霜期较长,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极佳的环境。这里被誉为国家和省级的重要粮食、花生、辣椒、柑橘以及瘦肉型商品猪的生产基地,农产品产量丰饶,出口活跃。地势方面,雁江区的地形相对平坦,平均海拔在390至460米之间,岗丘分布错落...

《崇左市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
答:坚持“以空间换时间、以资源换产业、以存量换增量”的理念,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努力提高全市工业水平;要认真贯彻全国、全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重视“三农”工作,巩固发展粮食、甘蔗、剑麻、林果、水产畜牧和瓜菜等六大农业支柱产业。一是进一步提高糖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确保...

《雁江文化底蕴》
答:王褒的墨池激励着人们追求进步,孔子的学艺传统仍影响着这里的教育风尚。雁江人民崇尚教育,民风淳朴,培养出众多才子,桃李满天下。资阳中学正向着"国重"目标全力冲刺,区杂技艺术团和金雁杂技团更是享誉国际。在各类全国青少年艺术大赛中,雁江赛区屡创佳绩,展现了其深厚的艺术底蕴和人才培养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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