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法律分析:第一专利权人有以下权利:
1、独占权;
2、许可实施权;
3、转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一、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1、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2)许可实施权,也就是许可使用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3)转让权;(4)专利权人的其他权利:标记权、放弃权、诉请保护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二、股东享有哪些权利1、决策表决权:(1)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知情质询权:(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3、收益权:(1)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一、第一 专利权人 享有哪些权利? 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 专利 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 专利权 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3、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 》第十条规定:“ 专利申请 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二、专利权人的类型有几种? 专利权人包括三种类型: 1、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 申请专利 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2、发明人、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有。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其他从事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3、共同发明人、共同设计人。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称为共同发明创造,完成此项发明创造的人称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除另有协议外,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共同发明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共同发明人共有。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单位所有或者持有。 综上所述,现在一些发明创造是由多人共同完成,这样申请好专利后,会产生第一专利权人。其可以使用、授权许可及转让专利,这都是应有的权利。当然,享受权利就要付出义务,专利权人应在专利许可当地缴纳年费,如果逾期,会产生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