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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亡后土地归谁所有

作者&投稿:掌巧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父母过世土地承包权归其继承人。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对承包的山地享有使用、收益的土地他项权利,该权利属于被继承人可以继承的合法权益,应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继续履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所以父母去世后,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而使用权或者承包权可以由子女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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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父亲去世后土地确权给谁》
答:父母去世后农村土地根据情况处理,具体如下:1、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2、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确权给...

《父母双亡户口不在一起村里要把他们的土地抽回可以吗》
答:可以的。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分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

《父母去世后,儿子的户口不在本村,请问父母的土地能继承吗?》
答:你好,父母去世后,儿子的户口不在本村,父母的土地能否继承要分情况看待:第一,如果是宅基地,因在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经申请仅可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属于村民的个人财产,所以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外迁,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予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时,...

《父母死亡、出嫁女可以继承农村土地》
答:法律主观: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 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 ...

《我兄弟五人,父母双亡,土地归谁。》
答:父母承包了土地,父母去世了。在土地承包期间,土地按继承法继承。父母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没有遗嘱,兄弟五人可以平均继承。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父母双亡没有儿子,出嫁女儿户口迁出,土地被大伯确权到自己名下,我可以...》
答:应该无法要回了。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则属于村集体所有,一般户籍迁出就意味着非村集体的一员,在这一前提下是无法得到土地的使用权的。也就是说,你父母生前拥有使用权的土地,其使用权即使不是分配给你的大伯,也会被分配给他人。但是,如果你父母的宅基地上建有房屋,且二老未留下遗嘱的,...

《一家三口,父母双亡,儿子有精神病,现以住进了公益养老院,请问他还该不...》
答:一家三人,两人已亡,留下有精神病的儿子,也被送进公益院,他们家的土地处于无人耕作状态,加上他未婚,无子女,根据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所在的村委会有权收回他们承包的士地及使用权。无后代,也就无权继承土地的使用权。

《我父母和我姑姑土地在一个土地使用证上,父母双亡土地被征用,土地一直由...》
答:土地使用证上是不是他们三人的名字,如果是的话,你姑姑应该得到一部分补偿的。另外你父母有没有其他子女,你爷爷奶奶还健在吗?在法律意义上对遗产有继承权利的人都有权得到补偿的!除非他们愿意书面声明放弃继承权利。

《父母双亡后女儿户口左娘口,哥哥己分户,能和妺妹平分土地经营权吗?》
答:父母伤亡之后,女儿的户口在娘家,哥哥也已经分户了,那么妹妹和哥哥是可以平分土地经营权的,因为毕竟子女都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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