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可以用来申报高企吗
作者&投稿:友览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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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可以,实质审查的发明是未正式授权的专利。在知识产权中,又分为一类和二类。
一类知识产权
1、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难度、周期长,这个大家都知道,很多企业选择从总公司或其他渠道以转让的方式获得,在高企认定评分体系中,转让来的专利得分一定小于自主申请的,企业在高新申请前可进行综合分析后,在考虑自己是申请还是转让授权来获得。
2、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这些在高企认定中都不太常见,有这类资质的企业就可以轻松坚决掉知识产权不足的问题了。
二类知识产权
1、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审查周期已延长7-14个月,申请就能下授权是不可能的事儿了,应至少提前1年开始申请。
2、外观专利
外观专利到底能否用来申报高企认定一直备受争议,实际上高企认定认可的知识产权范围中并未将外观专利排除,可以用来申报,但“含金量”有待验证。
3、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在高企认定中最为常见,因申请门槛低、下证周期短备受企业青睐,但在这里提醒大家一点,如企业产品真的跟软件完全挂不上钩,千万不要硬凑。不过要注意的是,二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重新认定的时候不能重复使用,而一类知识产权普遍获取时间较长,在申请评分上价值更大,因此可以重复使用!
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可以用来申报高企。要求是发明专利必须是在企业申请人名下获得的,即企业必须是专利权人或共同专利权人;发明专利必须已经获得实质审查,且专利权已经授权;发明专利所涉及的技术必须属于国家或行业的重点支持、鼓励、引导的高新技术领域,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可以用于申报高企**。不过,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发明专利必须在企业申请人名下获得,即企业必须是专利权人或共同专利权人。
2. 发明专利必须已经获得实质审查,并且专利权已经授权。
3. 发明专利所涉及的技术必须属于国家或行业的重点支持、鼓励、引导的高新技术领域,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可以作为申报高企的资质之一。
一类知识产权
1、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难度、周期长,这个大家都知道,很多企业选择从总公司或其他渠道以转让的方式获得,在高企认定评分体系中,转让来的专利得分一定小于自主申请的,企业在高新申请前可进行综合分析后,在考虑自己是申请还是转让授权来获得。
2、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这些在高企认定中都不太常见,有这类资质的企业就可以轻松坚决掉知识产权不足的问题了。
二类知识产权
1、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审查周期已延长7-14个月,申请就能下授权是不可能的事儿了,应至少提前1年开始申请。
2、外观专利
外观专利到底能否用来申报高企认定一直备受争议,实际上高企认定认可的知识产权范围中并未将外观专利排除,可以用来申报,但“含金量”有待验证。
3、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在高企认定中最为常见,因申请门槛低、下证周期短备受企业青睐,但在这里提醒大家一点,如企业产品真的跟软件完全挂不上钩,千万不要硬凑。不过要注意的是,二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重新认定的时候不能重复使用,而一类知识产权普遍获取时间较长,在申请评分上价值更大,因此可以重复使用!
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可以用来申报高企。要求是发明专利必须是在企业申请人名下获得的,即企业必须是专利权人或共同专利权人;发明专利必须已经获得实质审查,且专利权已经授权;发明专利所涉及的技术必须属于国家或行业的重点支持、鼓励、引导的高新技术领域,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可以用于申报高企**。不过,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发明专利必须在企业申请人名下获得,即企业必须是专利权人或共同专利权人。
2. 发明专利必须已经获得实质审查,并且专利权已经授权。
3. 发明专利所涉及的技术必须属于国家或行业的重点支持、鼓励、引导的高新技术领域,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可以作为申报高企的资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