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专利技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作者&投稿:夙单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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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专利技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是900-200=700(万元),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专利技术,顾名思义,是指被处于有效期内的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根据我国专利法对专利的分类,主要是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所保护的技术。外观设计专利因为保护的是新设计,而非技术,所以,严格意义上说,应称为专利设计,而不是专利技术。但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有宽泛外延的专利技术一词是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都包括在内的。
专利技术,顾名思义,是指被处于有效期内的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根据我国专利法对专利的分类,主要是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所保护的技术。外观设计专利因为保护的是新设计,而非技术,所以,严格意义上说,应称为专利设计,而不是专利技术。但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有宽泛外延的专利技术一词是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都包括在内的。
《财务 税法》
答:因此提问中没有指出该项专利技术是否属于所得税优惠范围内,故不考虑 所以本题非常简单,直接用800-200=600万计算为应纳税所得额 再乘25%税率,得出15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