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破产清算中政府能对土地改变性质吗 房产开发商破产清算政府要求放弃违约金合法吗?
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还债;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债务不再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政府干预破产清算不合法。违约金不能申报破产债权。
1、房地产开发商破产清算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属于政府行政管理,政府不应干预房地产开发商与其债权人的破产清算;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破产清算时,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节选)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附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节选)
第五十五条 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一)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二)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三)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四)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五)清算组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对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债权;
(六)债务人的受托人在债务人破产后,为债务人的利益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债权;
(七)债务人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
(八)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九)债务人的保证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预先行使追偿权而申报的债权;
(十)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责任;
(十一)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十二)人民法院认可的其他债权。
以上第(五)项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定金不再适用定金罚则。
如果政府改变清算单位的土地性质,可以在清算后依法改变。
扩展阅读:
一、企业破产清算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依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依照《通知》规定,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按如下原则处理: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程序
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年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是指国家为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卫生等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收回。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新的城市规划的实施,需要对旧城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需要重新调整和安排城市各个区域的土地的使用,为配合旧城区改建,国家要调整使用土地,收回或重新安排一些单位和居民正在使用的土地。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消、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在企业的破产清算过程中,对于破产清算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的问题,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处理的法律依据。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首先要进行转让,转让所得用于企业的职工安置,然后列入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案中继续进行分配。因企业破产的土地使用权首先要进行变更程序才能与破产企业完全脱离关系,变更土地使用权需要获得原审批机关的审核批准。
二郎真君为他主持正义,严惩了冥王、郡司、城隍、羊某。方平与父还阳,从此过上富足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