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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把我地卖了 别人也有我地的宅基国土证了 我应该向那里反映? 我的土地有土地证的,被村长偷偷卖给别人了,还帮他们办了房地证...

作者&投稿:枝轮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村长把我分的宅基地办成别人的土地证,我该怎么办?~

农村宅基属于集体性质 买卖户规定买卖双都需要村户籍士才办理外外村户籍办理 需要买卖双起村委申请办理受理公示全村三二通才给办理户宅基手

首先,村长已涉嫌违法犯罪,用隐瞒事实的方式,侵犯,获取其他公民的私用财产,其次他办的房产证无效,一女不可二嫁,一地不可二主。最后,以上两点决定于你所持有的土地证是否合法,有效,如合法有效,上面两点成立,否则反之。

1、无法反映
2、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不是村民的私人财产,不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分配给村民使用。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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