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不断的要求私了。但要价太高我没办法接受。很多人都说走程序比私了损失更大,我该怎么办 与处理交通事故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里面的法律法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4、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5、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6、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7、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8、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9、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1、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3、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4、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5、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6、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7、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8、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9、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与处理交通事故有关的法律法规有《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刑法》等。【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车友,你遇上的这起交通事故后,对方不顾及实际,而向你方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可以说这在现实中是屡见不鲜的。正确的应对方法是:
一是,请交警尽快为事故的双方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为日后处理事故的善后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二是,对方在交警队向你提出来了过高的索赔要求,从不少受害者抱着一撞致富心理的人们来说,这是正常的;从实事求是的原则上讲,和保险公司可以接受的限度来讲,又是不正常的,也是难以接受的。所以如果对方坚持对赔偿要求不松口的前提下,就可以中止交警的调解,就肯定不应该去满足对方的无理诉求;你可以向他们扔下一句话:让对方走法律程序,去法院起诉你和你的保险公司吧。也就是通过诉讼来解决赔偿争议。在实践中,上法庭打官司,真的是不失为最好的途径。将来通过法官判决后,应该赔偿多少钱,保险公司就赔对方多少钱,还是直接将赔款打在对方的帐上。免得现在双方陷于无何止的讨价还价和争吵之中了。
实践证明,以及在我经历的事故处理过程中,对于那些抱着想一撞发财的人们的最佳的医治手段就是,通过诉讼来解决,因为对方不合理的诉求,法官是不会给予支持的。
我以前开车就出过事故,导致我现在还很怕开车,交通事故都是我自己一个人处理的,所以可以给你提点个人观点。第一要看一下你的车是不是全险,如果是全险即使你是100%责任,那就走程序,因为都是保险公司赔偿。第二看一下责任划分,这个如果是出事故之后交警队都会出警,然后划定责任,这个责任的划分很重要,谁占多少的责任,谁有没有违规行驶,附近有没有监控,或者是车载行车记录仪作为证据。谁事故责任大谁赔偿的就多。第三就是对方家属要求私了,是出于什么目的,有可能是没多大事情,就是要点钱,或者是他的车有什么问题,不想走程序。就目前你的情况来看呢,应该是对方没什么大事就是想要钱。但是因为你是轿车,他是摩托车事故判定应该会偏向弱者,你的责任大一点。所以你可以跟对方说走程序,尽量拖延时间不办理,他们靠不住了我就会少要一点。还有就是你的交强险是赔付对方的车和人的,可以走程序用交强险报销来赔偿,交强险正常1万,在这个范围内你就不用自己掏腰包了。
既然你对对方私了的要求接受不了,那不妨向对方提出走诉讼程序。依据法律规定,对方主张赔偿是需要提供相应证据的,比如事故认定书、司法鉴定结果以及医院开具的病历、发票、诊断证明、物损等,而且对方需要把你的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起诉上作为共同被告,符合保险合同的赔偿条款,保险公司会承担承包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的;从实事求是的原则上讲,和保险公司可以接受的限度来讲,又是不正常的,也是难以接受的。所以如果对方坚持对赔偿要求不松口的前提下,就可以中止交警的调解,就肯定不应该去满足对方的无理诉求;你可以向他们扔下一句话:让对方走法律程序,去法院起诉你和你的保险公司吧。也就是通过诉讼来解决赔偿争议。在实践中,上法庭打官司,真的是不失为最好的途径。将来通过法官判决后,应该赔偿多少钱,保险公司就赔对方多少钱,还是直接将赔款打在对方的帐上。免得现在双方陷于无何止的讨价还价和争吵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