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追尾事故,对方全责,请问对方只是把我的车修好就没事了么?没有其他需要理赔的?我可是辆新车 我的车被撞了,对方全责,除了修车还有没有其他赔偿?
作者&投稿:琴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的车子被后面车追尾,对方全责,请问对方只付责把车子修好的费用吗?有没有其它的费用要对方付出的?~
如果你方车辆在事故中损毁程度较为严重,认为无法修复恢复原样或者影响原车性能需要索赔折旧损失的话,就需要授权的交通事故物损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且出具认定价值损失鉴定报告,然后通过法院向对方发起民事诉讼,最终由法院判决责任方的赔偿责任。
是哦,只要人没事就好,新车旧车都一样,都是由保险公司赔偿,我的新车也是不久被撞的,修了一个多星期,又下雨,每天还得走到小区门口打车,很不方便啦。这年头,车被撞是小事,人没事才是大事哦,只当是自己倒霉啦。
需要另行赔付,只是交警部门对这一块的判定比较宽泛,更多还是协商解决。
白话一点,折旧费和误工多少要出俩个,但您也别按市场价来算。这事说白了都是自认倒霉的多。
可以要对方要贬值费用。我是上海的鉴定公司。有问题联系我
我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深圳的,就是6月2号晚上在松白路石岩湖路口发生泥土车超载撞车事故,第一现场都有报道过的;我的车才买半年,被撞得惨不忍睹,现在泥土车方(深圳市永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判全责但拒绝任何车辆折旧损失,并且扬言不服欢迎来告; 现在也只有奉陪了; 如有深圳法律界人土,请支招,感谢在先!!
别的没有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除了修车费对方还需要承担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因车辆贬值费用不能明确计算,所以不予支持。
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扩展资料: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无极县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如果你方车辆在事故中损毁程度较为严重,认为无法修复恢复原样或者影响原车性能需要索赔折旧损失的话,就需要授权的交通事故物损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且出具认定价值损失鉴定报告,然后通过法院向对方发起民事诉讼,最终由法院判决责任方的赔偿责任。
是哦,只要人没事就好,新车旧车都一样,都是由保险公司赔偿,我的新车也是不久被撞的,修了一个多星期,又下雨,每天还得走到小区门口打车,很不方便啦。这年头,车被撞是小事,人没事才是大事哦,只当是自己倒霉啦。
需要另行赔付,只是交警部门对这一块的判定比较宽泛,更多还是协商解决。
白话一点,折旧费和误工多少要出俩个,但您也别按市场价来算。这事说白了都是自认倒霉的多。
可以要对方要贬值费用。我是上海的鉴定公司。有问题联系我
我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深圳的,就是6月2号晚上在松白路石岩湖路口发生泥土车超载撞车事故,第一现场都有报道过的;我的车才买半年,被撞得惨不忍睹,现在泥土车方(深圳市永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判全责但拒绝任何车辆折旧损失,并且扬言不服欢迎来告; 现在也只有奉陪了; 如有深圳法律界人土,请支招,感谢在先!!
《汽车被追尾,对方全责,我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哪些》
答:汽车被追尾对方全责。我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哪些?回答是。打车。修好。有保险公司。包赔。同时如果有人员伤亡。那么要求他?治疗。医药费陪护费。和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