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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流浪猫 流浪狗应杀掉或怎么办? 流浪猫狗的危害

作者&投稿:超邓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越来越多的流浪猫、流浪狗应该怎么处理?~

可以不爱也请不要伤害,毕竟流浪不是它们的错,现在不少爱心人士都是自己出钱给这些可怜的流浪狗狗猫咪做绝育驱虫找领养家庭,有吃的给它们吃一点,现在我国没有出台小动物保护法,没法惩治那些随意遗弃丢弃毛孩子的人,所以我们不可以一味的清理毛孩子让人类的错误让毛孩子来背负,善待流浪的毛孩子也就是善待自己,感恩感谢,功德无量。

1、猫有捕猎的天性,对于鸟、昆虫等小动物猫都可能因为好奇或饥饿而捕杀它们;
2、在城市中生活的流浪猫无法找到食物时可能会闯进人类的家中偷抢食物;
3、流浪猫由于长期流浪身上可能携带有大量的病毒、细菌、寄生虫等,成为一大传播源;
4、没有绝育的流浪猫发情就会交配繁衍下一代,下一代生下来可能饿死、冻死或长大继续流浪。

不能笼统地说流浪猫狗应不应该扑杀的问题,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我的观点是:对那些经畜牧兽医部门诊断,确实患上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疫病的流浪猫狗应该扑杀,而对那些没有患上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疫病的流浪猫狗不应该扑杀。

对那些确实患上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疫病的流浪猫狗应该扑杀,理由很简单,患上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疫病的流浪猫狗,对人的健康和生命已经构成了威胁,对于生存权来说,总是人的生存权大于动物的生存权,首先我们应该对于人的健康和生命负责。但是对于那些没有患上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疫病的流浪猫狗,我认为绝对不应该扑杀。理由同样很简单,当动物没有对人类健康和生命构成威胁时,动物的生存权我们应该给予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动物和人类都是大自然的产物,都是大自然的组成部分,都有同样的生存权和自尊,在互不伤害的情况下,应该和平共处,共同打造和维护大自然这个人类和动物共同的生态和谐的家园。因此,我们应该尊重动物的生存权,尊重动物的生活习性。

动物又是人类的朋友,猫可以给人们带来欢乐,调节生活气氛,消除疲劳,有益于人的身心健康;至于狗与人类的关系更紧密,感情更深厚,关于狗的动人故事就更多了。且不说有的小狗可以帮助主人干一些家务活,如帮助主人买菜买报纸,看家护院和导盲等,更有不少有关狗救主人的动人事迹。网上有一条报道:1999年10月12日凌晨5时3 O分,宜宾市真武路62号的范志彬家养的一只花狗突然狂吠,将他吵醒。但见花狗跳起来咬住被子往门口拖。范志彬看看四周,并无异常,便继续睡觉。6时许他再次被狗的狂吠惊醒。起床刚开大门,一股浊水就漫进屋来。他急忙去敲左邻右舍的门。正当范志彬和家人邻居23人刚逃上公路,一声巨响,几家房屋垮塌了。再寻那条救了众人性命的花狗已经葬身激流。这条报道我不敢说是真的,但我相信现实生活中,狗救主人的事迹一定会存在的。

我们有些人的表现还不如有些动物高尚。乌鸦可以反哺父母,而有的人却不赡养自己年迈的父母;狗能够忠诚地为人看家护院,而有的人却监守自盗;我在电视上看到,一只大狗叼着后腿残疾的小狗屁股推着小狗走,而我们有的人却互相欺骗,互相争斗,甚至互相残杀。有些动物的高尚行为,足以让我们人类汗颜。我们有什么理由不但不去为它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还残忍地去扑杀它们呢?我们还有点人性人味没有!

动物和人类都是有感情有思维的,不过人的感情更丰富一些,思维更敏锐一些罢了。同为大自然的产物,人类比动物更聪明更有智慧,因此相对人类来说,动物属于弱势群体,我们应该给予动物更多的关爱,而不是去无情地残忍地扑杀它们。

其实扑杀无益于我们人类生存环境的净化。正如在辩论赛上反方所举的例子,有的国家扑杀了100多万只狗,但并没完全消除大街上的流浪狗,反而大街上的流浪狗越来越多。为什么,当有的人道德观念还没有改善的时候,政府扑杀的越多,人们遗弃的越多。因为政府扑杀的越多,说明政府无视大街上流浪猫狗的生命。政府无视流浪猫狗的生命,无疑给那些遗弃宠物的人找到了遗弃的理由,客观上起到了纵容遗弃宠物的行为。因此只能是扑杀的越多,大街上的流浪猫狗越多。

正确的做法,我认为对那些没有患上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疫病的流浪猫狗,应该由有关部门收容起来,一是做好免疫,二是做好绝育,三是动员人们领养,对于没人领养的,可以做好免疫记号(畜牧兽医部门叫打耳标)放归大自然。

那还用说?不杀等着你养???

不过还是很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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