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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用地能否转让? 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是否可以变更为经营用地,如何去变更?法律...

作者&投稿:丰壮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教育出让土地能买卖吗~

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可以变更,但是必须走招拍挂程序,最后拿到地的就不一定是你啦。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56条,《房地产管理法》17条等。

可以买卖,高校用地为教育用地,属国有划拨土地,划拨土地转让或改变用途,必须依法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划拨土地的高校不得私自转让。

对于一些高校因历史原因形成的空余土地或低效利用土地,要开发利用这类土地,必须符合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扩展资料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教育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的仅为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具体是

1、学校教学、办公、实验、科研及校内文化体育设施。

2、高等、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宿舍、食堂、教学实习及训练基地。

3、托儿所、幼儿园的教学、办公、园内活动场地。

4、特殊教育学校(盲校、聋哑学校、弱智学校)康复、技能训练设施。

其它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应以出让方式供地,由具备相关办学和教育经营许可的企业法人以招拍挂方式竞得,自然属教育出让用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用地



可以买卖,但须补齐土地出让金。
详细交易注意细则如下: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 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5)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

通俗点说,可以买卖,但须补齐土地出让金。
详细交易注意细则如下: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 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5)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

《教育用地年限是多久》
答:【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十七条 土地...

《划拨土地怎么改成出让土地》
答: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缴纳 土地出让金 。应缴出让金最低不得低于该出让土地价格的4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 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了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

《划拨土地能转成出让土地吗?》
答: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

《科教文卫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答:根据政府下发的文件,三类科研用地中,针对初创企业的孵化器项目绝对不允许有任何的对外销售行为;而针对快速成长企业的加速器项目,其研发中试用房经过延期审批可以进行销售,但也是研发办公性质用房。2、科研用地是否可以分割转让,进行销售?可以,根据《意见》第五条“严格土地转让管理”规定,科技研发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答:《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国土资源部2002年7月7日施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规定》[1] 有明确了一种新的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我国现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就包括四种: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国...

《教育用地违建商品房停工令缘何屡屡失灵?》
答:没有办理任何项目手续,商品房便在大学拔起而起,当然不具有合法性。高校土地属于教育用地,通过国有划拨。转让或改变用途,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

《教育用地和体育用地是否兼容》
答:教育用地和体育用地可以兼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如下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土地性质有哪些》
答:土地性质分五类。1、土地性质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2、根据土地性质不同使用年限也不同。3、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出让取得的教育设施用地不得设定抵押权》
答:问:1.抵押房屋时,房屋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2.幼儿园能否顺利设定抵押权?【分析】本案主要涉及房地产的抵押关系以及抵押财产的范围问题。一、关于房地产的抵押关系问题 由于房屋具有依附土地存在的特性,房屋所有权依法转让,必然产生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一并转让的问题;同样,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

《转让来的承包地到期后怎么办》
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1、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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