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分给大儿子,但是审批的时候是父亲的名字,现在大儿子建了房子要拆迁了该怎么分配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法律,房子是父亲出资盖的,宅基地证上写的是儿...
作者&投稿:年背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宅基地是父亲批的,房子也是父亲出钱修的,土地证是儿子的名字,儿子去世了,房子要拆迁父母有继承权吗?~
可能关键在于房产证和宅地基准建证,还有老父亲,这三点。
虽然是父亲申请的宅基地、父亲出钱修的,但证上却是儿子名字,这房子法律上应当是儿子的财产了,父母的出资,视为对儿子的赠与。
儿子去世后,这房子如果是在儿子领结婚证之前修的,房子全部成为儿子的遗产;
如果是在儿子领结婚证之后修的,一般是儿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儿媳的,剩下的一半是儿子的遗产。但是,如果父母有证据证明是自己出了全部出资盖的房子,宅基地证上也只有儿子一人名字,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解释,房子应视为儿子的个人财产,全部做为遗产用于继承。
继承时,如果儿子没有遗嘱,应当由儿媳、父母、儿子的子女共同继承,父母和儿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如果儿子没有子女,一般是父母和儿媳3人平分。
父子分家一切都应当按照父亲的意见办,在家庭的财产里,一般情况下没有孩子的份额。
关于宅基地的名字问题,可能是父亲以孩子的名义批的建房指标。
可能关键在于房产证和宅地基准建证,还有老父亲,这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