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丈夫代妻子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夫妻共同买房,丈夫能不能代妻子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合同是否...
作者&投稿:苗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夫妻共有房产,丈夫代妻子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在妻子同意的基础上,丈夫带妻子在房屋上签订的买卖合同,合同是生效的,如果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代妻子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夫妻共有的房产,如果丈夫代妻子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有妻子委托签字按的手印,合同应该是有效的。但如果未经妻子同意,合同就是无效的。
夫妻共有财产和房产,丈夫带妻子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这种合同当然是不合法的,并且没有效益,因为每一个人只有让她知道自己的一些权益,或者说自己拥有的权益,让别人有意的去安排了,那么这些都是不合法的行为
夫妻共同房产,丈夫代妻子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是无效的,除非有妻子亲自签字的委托书方可办理房子的买卖合同的事宜,房子买卖是有规定的必须夫妻双方签字方可生效缺一不可,望慎之。
一定,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签名的,夫妻一方代签属无效行为。但是夫妻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签,并且委托公证,可以让配偶签订合同,但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除外。如果代签者事前就拥有了购房者的授权委托书,待签是有效的。如果购房者事前没有得到授权,代签的行为属于无权处置,代签无效。法律分析如果所购的房屋属于出卖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定要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确认夫妻双方均同意卖房,即使作为出卖人在合同上签字的是夫或妻一方,也应当要求提供其配偶授权卖房的委托书。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效要看它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如下: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动产物权以公示为原则,当由夫妻一方签订买卖合同时,购房者有义务审核房屋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当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或者登记在非合同上签字方名下,那么购房人仅与夫妻一方签订合同,而且在没有得到夫妻另一方授权的情况下,不能轻易认定购房者为善意,该种情况下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夫妻另一方的追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丈夫应该不能代替妻子签字,要是能代替签字还要夫妻签字干什么,开发商也不会允许,不会写字也要盖手印。
处置夫妻共同房产必须要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才有效,所以丈夫代妻子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是无效的,除非有妻子委托丈夫办理的委托书才有效。如果在妻子同意的基础上,丈夫带妻子在房屋上签订的买卖合同,合同是生效的,如果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代妻子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夫妻共有的房产,如果丈夫代妻子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有妻子委托签字按的手印,合同应该是有效的。但如果未经妻子同意,合同就是无效的。
夫妻共有财产和房产,丈夫带妻子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这种合同当然是不合法的,并且没有效益,因为每一个人只有让她知道自己的一些权益,或者说自己拥有的权益,让别人有意的去安排了,那么这些都是不合法的行为
夫妻共同房产,丈夫代妻子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是无效的,除非有妻子亲自签字的委托书方可办理房子的买卖合同的事宜,房子买卖是有规定的必须夫妻双方签字方可生效缺一不可,望慎之。